青岛:泄露商业秘密非法获利80万 三人被判刑

中国山东网青岛5月7日讯(记者 杨广科 通讯员 孙仁强) 三人泄露商业秘密非法获利80万元,5月7日,即墨警方发布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日前,三人已被判刑。

2017年3月,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在工作中接到辖区一家科技企业反映,商业秘密可能泄露。据这家企业工作人员反映,近期市场上有大批质量相近的同类产品出现,均为南方某企业生产。他们怀疑,企业的生产技术泄露,对方根据他们核心技术生产同类产品。

即墨经侦大队和蓝村派出所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公安机关找到一家专业鉴定机构,经过严格的鉴定确认核心技术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公安机关还专门委托北京一家专门鉴定知识产权的机构确认损失。公安机关经过大量工作认定,这是一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

公安机关在即墨这家企业内部展开大量调查,发现在2016年有不少员工辞职,其中前员工杨某存在疑点:杨某是即墨人,他在即墨娶了妻子,买了房子,但突然去了南方的一家企业。经过工作,杨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自首。公安机关根据杨某的交代加上外围侦查,发现杨某之前有个同事马某先辞职去了南方的这家公司。马某找到杨某,希望让杨某再去“挖”一个以前公司的技术人员来南方工作,开出高薪聘请。杨某找到了以前认识的研发人员金某,金某被南方这家企业开出的高额回报所打动,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公司的图纸交给对方,获得回报80万元(杨某和马某作为联系人也分别获利8万元)。3个月以后,金某从这家公司辞职后,到南方这家企业就职。公安机关又经过大量工作,掌握了马某、杨某和金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证据,将三人控制。这也是青岛全市破获的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目前,三人已被依法判处刑罚,南方这家企业的相关涉案人员也被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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