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城镇空闲土地核查情况分析报告

一、核查基本情况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照卫星遥感影像,筛选出我县已批建设用地疑似空闲地、已供建设用地疑似空闲地、存量建设用地疑似空闲地43宗,面积2536.3745亩。其中,已批建设用地疑似空闲地12宗,面积959.7915亩;已供建设用地疑似空闲地19宗,面积1139.9686亩;存量建设用地疑似空闲地12宗,面积436.3705亩。共涉及7个乡镇。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对疑似空闲地进行逐宗内业核实、外业现场实地核查,并由测绘机构对有关宗地进行实地测量比对,按照省厅要求进行实地拍照上传。目前,各宗地情况已全部核查清楚,并已顺利上报省厅。

经核查,供地矢量图坐标错误3宗;已批准供地未到开工期3宗,已到开工期正在建设的1宗;已供地属于特殊用地按照特种行业建设2宗;处置供而未用闲置土地12宗。其中:已完成处置程序的4宗,已经县政府批准处置方案,正在履行收回程序的3宗,延期开发建设今年上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5宗;处置低效用地14宗。

二、空闲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我县近几年实施两河改造,让利于民,居民得到了实惠,个别居民在拆迁补偿中期望值攀高,按国家补偿标准难以与拆迁居民达成一致,造成地上附着物清理不彻底。尤其是受规划和供地政策限制,公墓选址难以落实,坟头搬迁难度大,这是影响施工造成建设用地空闲的主要原因。

2、闲置、低效用地的认定涉及多部门、多环节,造成闲置低效用地的原因多样,情况复杂,协调难度大,认定和处置难。

3、存量建设用地中,国有建设用地划拨3宗,面积38.604亩;出让7宗,面积359.854亩。

三、下一步盘活利用的措施和建议

1、加大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对县政府批准处置方案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储备的空闲土地,抓紧与企业签订收回协议,下发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对延期开工建设的空闲土地,与企业签订补充协议,督促开工建设。对认定的低效用地,限期整改,增加投资额,一年之内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2、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和国土系统内部机构的职责职能,形成共同监管合力,从源头有效控制和防止建设用地形成闲置和低效用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