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对艺术创作有多重要

读者对艺术创作有多重要

艺术接受是指一种艺术作品为对象,以欣赏者为审美主体,力求把握艺术深层意蕴的积极能动的阅读和再创造活动,是欣赏者在特定审美经验基础上对艺术作品价值,属性和信息的主动的选择,接纳或抛弃。

首先艺术家的作品必须通过鉴赏主体的审美再创造活动,才真正的意义,这也为经典作品不断解读提供理论基础。伽达默尔认为,艺术作品不是摆在那儿的东西,它存在于意义的显现和理解活动之中,至此,作品显现的意义并不是作者的意图,而是读者所理解到的作品的意义。一把斧头只有在劈东西,它才作为斧头存在,否则它只是一个摆设我们完全可以用它压点东西,它仿佛是一块石头,同一样,一部作品,只有在审美阅读的理解中它才作为艺术作品而存在,否则也只是摆在那里一物。

其次,接受者并非被动,而是以主动的方式积极参与再创作。过去,人们将文学作品的存在看做先于读者接受的已然客体,它只是与创作者有关,作者只是作品存在的根源,读者只是被动接受一件存在那里存在那里的东西,他与作品无关。接受美学家姚斯明确反对这种观点,姚斯认为读者实质上参与作品存在,甚至决定作品的存在,离开读者的阅读,桌上的《哈姆雷特》和台灯又有什么区别呢?离开读者创造性阅读,今天的《哈姆雷特》和一千多年前的《哈姆雷特》又有什么两样,文学作品从根本上为接受者而创作的。

最后,艺术鉴赏同创作一样,是人类主体在审美中的自我实现,只不过是一个“编码”,另一个是“解码”而已。读者是“解码者”,作者是“编码者”,读者对艺术作品的审美鉴赏就是一个“解码”的过程。接受美学家伊塞尔认为艺术作品由文本和读者两级构成,因为读者的阅读实现了文本到作品转化,文本本身是一个召唤结构,是一个召唤读者的阅读机制,里面有一些未确定的定点和空白需要读者去填补,英伽登也认为句子结 构的有限性使它的意的关联物物只是一种图式化的东西,要使这些不连贯的图式化东西成为一个完备的整体,就需要读者想象性加工。伊塞尔认为文本不断唤起读者既有视域的阅读期待,但唤起它就是为了打破它,使读者获得一个新的视域,这就是一个读者对于作者创作的 “解码”过程。

笔者认为,艺术接受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一个艺术传达的过程,作者将脑海中的艺术意象物化出来,就是为了给读者欣赏,否则艺术作品创作出来没什么意义,它也是一个艺术消费的过程,艺术接受的过程也就是一种艺术消费过程,艺术作品进入文化市场,将艺术作品转化为广大观众的消费对象,被消费者购买并欣赏。这样艺术活动过程才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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