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保护伞”?!抓!

5月6日,永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许某、胡某涉嫌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该案系永宁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充当“保护伞”?!抓!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许某、胡某系永宁县城关镇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

二人明知伍永涛、邹海明、任伟、孙嘉文(均已另案处理)长期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依法履行职责,与上述人员来往密切,将伍永涛、任伟等人的违法、犯罪案件不予侦查,或有证据不予调取等,迫使被害人与伍永涛等人达成和解,助长了以伍永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嚣张气焰及在赌博圈的名气,使参赌人员相信该组织成员组织的聚众赌博及开设的赌场安全可靠,不会被警察查处,为该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永宁县多处赌博场所,对当地赌博活动这一非法行业形成一定的控制力提供了一定的时间和条件,充当了保护伞。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旁听了庭审,本案结果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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