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交警:四到位加強執勤執法安全防護

山西新聞網長治頻道訊 為嚴格落實一線民輔警安全防護措施,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執勤執法傷亡事故,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採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強執勤執法安全防護工作。

沁縣交警:四到位加強執勤執法安全防護

該大隊一是加強警示教育。將民警和輔警安全防護教育作為一項日常工作來抓,通過大隊隊務會、中隊周例會不斷講解在全國範圍內執勤民警因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人身傷亡的典型案例,以警示教育方式加強安全防護教育工作,使大隊全體民輔警從中吸取深刻教訓,以案為誡,確保執勤執法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狠抓安全培訓。大隊結合部局和上級公安機關安全防護規範視頻教材和基層交通管理工作實踐經驗,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防護系統培訓,對單警裝備和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不同道路類型和不同氣候條件下執勤點設置及安全設施的擺放、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時民警與輔警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安全站位、交通事故現場警戒區設置,現場勘查和撤離時的安全防護要領知識進行了詳細的講解,並定期組織開展實戰演練,強化應急處突的快速反應、科學處置和安全防護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執勤執法傷亡事故的發生。

沁縣交警:四到位加強執勤執法安全防護

三是嚴格規範程序。要求路面執勤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做好警戒,合理站位,隨時關注來車的運動狀態,及時做好應急準備,對交通肇事和交通違法行為車輛逃逸或逃跑時,不得用身體強行攔截衝卡車輛,可採取記下車號,事後追究法律責任,不可盲目追車,不得進行“賭氣式”執法;在查處違法和處理事故時,必須設置錐筒、標誌和現場警戒帶等安全防護裝備;在巡邏執勤時,按規定保持車速和車距,嚴禁非緊急警務超速行駛、違反信號燈通行,嚴禁違反規定強行佔道超車、無證駕駛,駕駛帶病車輛、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等。

四是強化制度落實。採取大隊指揮中心視頻巡查和成立督導小組人工巡查相結合的方式,每天實時對執勤執法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民警單警裝備、反光背心、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單警防護裝備以及巡邏執法、事故勘查時執勤車輛警燈警報器、反(發)光錐筒、提示警告標誌標牌等防護設備的配備情況和實戰應用落實情況,凡發現上路執勤未配備防護裝備、配備了但未規範操作的情形,在全隊進行通報批評,真正確保制度落到實處。(王學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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