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人去世後,其子女有資格繼承房屋嗎?

前幾天說了下非農業戶口建房的問題,有不少朋友在底下詢問老祖宗遺留下來的房產問題怎麼解決?

農村老人去世後,其子女有資格繼承房屋嗎?現在對於房產繼承這個問題來說,擁有著許多的爭議,在農村也是如此,房子畢竟是自己賴以生存的住所,在農村老一代的人去世之後,一般都是由下一輩人繼承房屋是就成為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農村老人去世後,其子女有資格繼承房屋嗎?

但其實,農村的房屋繼承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簡單,這裡面牽扯到方方面面,不僅是房子本身,連宅基地的問題也包括在內,所以或多或少會出現一些矛盾糾紛,今天就詳細瞭解一下。

關於宅基地繼承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宅基地使用權是家庭共同共有財產,在家庭關係存續期間,家庭成員不得請求分割,只要家庭關係存在,宅基地使用權的共同共有關係就存在。家庭個別成員的死亡,並沒有導致家庭關係的消亡,也就不會產生宅基地使用權的分割問題,宅基地使用權並非其個人財產;自然不能作為遺產繼承。這句話就足以說明,在繼承問題上,宅基地我們是沒有辦法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我們可以。

農村老人去世後,其子女有資格繼承房屋嗎?

農村房子如何繼承呢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公民的房屋可以作為遺產,法律對於繼承人繼承農村房屋無限制,故農村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實踐中繼承人需持有有權繼承的相關證明,到房屋主管部門變更登記就可以了。

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個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的相關條件的,可以經批准之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繼承;

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一般也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或者是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如果是不願進行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農村老人去世後,其子女有資格繼承房屋嗎?

最後在這裡再度提醒大家一句: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因為我們只擁有其使用權,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大家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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