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名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8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

近日,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批捕犯罪嫌疑人朱某甲、朱某、潘某某;以涉嫌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批捕犯罪嫌疑人陳某甲;以涉嫌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批捕犯罪嫌疑蘇某某;以詐騙罪批捕犯罪嫌疑人陳某乙、季某某、吳某某。

經審查認為,該團伙以犯罪嫌疑人朱某甲、朱某、潘某某為糾集、組織者,在共同違法犯罪中起組織、策劃、召集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為主犯,以犯罪嫌疑人陳某甲、陳某乙、蘇某某、季某某、吳某某等人為骨幹成員。該團伙以非法佔有目的,以民間借貸為名,實施套路貸系列違法犯罪行為,該團伙所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和公開性,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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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 | 臺江區委政法委、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編輯 |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陳重、陳德發

審核 | 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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