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不听劝,当街辱交警
嚣张一时爽,拘留泪两行
日前,展茅女子徐某
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5月3日上午9时许,展茅女子徐某让儿子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她从展茅到东港办事。
当行驶到鸭东线塔岭下路段时,张某和徐某被执勤交警拦下。徐某明白自己已经违反交通法规,便立即从电动自行车后座跳下,并表示会到不远处的公交站点乘坐公交车。
执勤交警对张某和徐某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然而,徐某走出不多远,又重新坐上张某的电动自行车后座。
执勤交警再次赶到,将张某和徐某拦下,并决定对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元。
谁知,徐某不但不正视自身问题,还出口成脏,不断辱骂执勤交警,持续时间长达十多分钟。
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此时,徐某方才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然而为时已晚。
目前,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重要!!
警方提醒: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安全文明出行。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触犯刑法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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