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 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2019-05-05 09:53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沈雨露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打击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强化诉讼监督,成功受理起诉12件87人,其中涉恶案件10件66人,涉黑案件2件21人。目前已起诉4件53人,其中判决了1件20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

发挥检察职能 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组建专业队伍,实现一体化办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决策部署,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机制,优化资源配备,创新办案模式,推进涉黑恶犯罪案件专业化、一体化办理。

针对涉黑恶犯罪案件疑难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等特点,以及沟通协调等需要,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快、狠、准地打击犯罪,工作专班共设立3组,由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等区管领导为组长,直接与路桥区扫黑办、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建立对接,集中行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出庭公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实行“捕诉合一”,以公诉的视角来引导侦查,以侦查的优势来发现线索,实现指控犯罪和发现线索的双效提升。

为了突出专班工作的“专”,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专班成员负责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和参与我区扫黑办组织的各项工作情况,视情调整、停分其他案件,提供时间保障。同时,鼓励专班成员参加培训学习、专题研讨和实务交流等活动,加强对相关领域犯罪的前沿问题、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学习和调研,开拓办案视野,推进涉黑恶案件办理的专业化。

严格依法办案,弘扬社会正气

“是黑恶势力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如山的铁案,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准确地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做到既严打黑恶势力,又精准指控黑恶犯罪,确保案件质量,这是每个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成员身上的责任。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与参与度,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源头土壤,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扫黑除恶“一案一讲”警示教育系列活动。

“我们要宣传扫黑除恶形势、政策与各项工作,形成打击黑恶犯罪的强大声势与合力,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日前,公诉部员额检察官徐飞来到路北街道进行宣讲。

宣讲中,徐飞以已查处的发生在本地的胡道春等人涉恶案件为例,介绍了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与重大意义,并结合其它具体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详细讲解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界定问题,警示街道村居干部和广大群众以典型案例为戒,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造和谐平安的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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