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公養、公款旅遊……福建通報一批典型問題,這些幹部被處理!

五一、端午臨近,為緊盯節點正風肅紀,馳而不息糾“四風”、樹新風,持之以恆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福建省紀檢監察機關通報近期查處的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詳情如下:

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福建通报一批典型问题,这些干部被处理!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直屬機關黨委原委員馮家昌違規公款報銷問題。時任省人事考試中心主任馮家昌於2013年9月19日(中秋節)、2014年9月至10月期間,多次在某酒店宴請親友,消費共計1.78萬元(人民幣,下同),並以會議費名義在單位報銷。2018年12月25日,馮家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賠相關費用。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常務副局長、副處級審判員魏毅斌、執行庭原副庭長林輝(女)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魏毅斌和林輝多次接受基層法院執行局負責人等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月30日,魏毅斌、林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相應職務。

龍海市民政局社會救濟科科長藍輝生公款旅遊問題。2015年3月23日至26日,藍輝生在廣西參加培訓期間,私自到北海市潿洲島“一日遊”;培訓結束後,又私自繞道到海口旅遊,並將產生的費用共計708元在單位報銷。此外,藍輝生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8年12月13日,藍輝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賠相關費用。

沙縣公安局主任科員、警務保障室副主任周禮華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周禮華利用保管單位公務車加油卡的職務便利,先後5次為其私家車加油,金額共計1382.3元,直至市委巡察組發現其問題後,才退賠相關費用。2019年1月22日,周禮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典型問題,有的私車公養、違規報銷;有的罔顧法紀,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有的貪圖享樂,借公務出差之便違規公款旅遊。這些行為深刻表明,在當前持續嚴懲狠剎、高壓震懾的形勢下,“四風”問題仍然樹倒根存,務必堅決查處、嚴肅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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