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2019年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啦

【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以下内容请仔细观看

大家关心的招生问题都在这里哦

【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01

问题一:关于施教区

公办中小学是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数和学校规划布局确定相应施教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分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新建小区交付使用后将根据周边教育资源等现状确定施教学校。2019年南湖区公办中小学的施教区基本不变,具体见附件。

02

问题二:关于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入过学)。年满6周岁残障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残疾证,向所在施教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区教体局备案。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未入学的,可凭原延缓上学申请表向所在施教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七年级招收对象为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12周岁(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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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关于登记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http://bmxt.zjjxedu.gov.cn)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报名。

公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6月9日—6月16日,嘉兴市本级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对学生的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更正、补录,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报名,各类政策安置学生选择符合条件的意向公办学校报名;6月19日-6月21日,嘉兴市本级外户籍且符合南湖区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对学生的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更正、补录,并

根据监护人产权房、新居民积分、社保年限、居住证等情况选择意向公办学校或新居民子女学校进行报名6月22日,公办中小学、新居民学校在学校内设置现场确认点,对监护人和学生的户口本、监护人产权证、新居民居住证及新居民历年社保缴纳清单等相关证件进行确认,并接受因各种原因未能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学生进行信息补录和报名登记工作,并录入报名信息;上一年度延缓上学的适龄儿童凭原延缓证明进行现场报名。

民办学校5月1日-5月10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选择意向民办学校报名5月11日,招生学校设置现场登记点,接受因各种原因未能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学生进行现场信息登记、报名5月27日-5月29日,未录取学生

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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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关于公办中小学录取办法

1.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房屋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到监护人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安排就读。

2.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实地察看,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分批录取。同一类(批)情况适龄儿童、少年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房屋产权证取得先后顺序、实际入住年限等条件进行录取,集团校可在其校区间适当调剂。

3.具有南湖区户籍、第一批报名登记但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登记报名情况及分流意向,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和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等进行统筹安排就读。

4.6月25日-30日第一轮录取:公办中小学录取符合条件的施教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7月1日-7月5日第二轮录取:公办中小学统筹录取第一轮未录取需分流的学生及政策类安置学生;7月6日-7月10日第三轮录取:公办中小学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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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关于政策类安置

对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性照顾规定的(包括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及回归浙商和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我区中小学的,填写申请表,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其他政策类学生,填写申请表后由相关单位统一核准后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监护人产权房所在区域和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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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关于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以其监护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根据南湖区中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分类分批安排,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优先安排。根据嘉兴市教育局现行文件要求,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我市公办高中段学校的新居民子女,必须是具备我市初中学籍,参加我市中考,同时符合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连续3年及以上,并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等条件。

1.申请入读市区公办中小学的新居民子女,根据《南湖区2019年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实施办法》由区教体局根据新居民积分高低和市区及周边中小学可提供新居民子女入学名额,统筹安排读学校。

2.申请入读各镇公办中小学的新居民子女,必须满足其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

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和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延续至规定日期不间断满三年及以上,无补缴现象,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监护人居住和社保年限确定录取顺序。

3.申请入读各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新居民子女,须满足其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和法定监护人在市本级工作并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监护人居住和社保年限确定录取顺序

07

问题七:关于中途转学

因家庭居住地和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变化需转到南湖区公办学校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6月22日或7月1日携带监护人产权证、家庭户口本、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若学校学额未满,凭相关房产证、户口簿、学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若学额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于7月5日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申请转入民办学校就读的可直接咨询相关民办学校,由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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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关于体教融合招生工作

市、区少体校项目布点学校(体教融合试点学校),在完成本校施教区内招生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招收经区教体局批准的体校布点项目,能代表市、区两级少体校参加该项目体育比赛的体教融合生。招生办法由市、区两级少体校和布点学校共同制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6月30日至7月4日进行技能项目测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7月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09

问题九:关于相关证件要求

户籍、房屋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产权房指适合家庭居住的普通住宅,单身类住宅(公寓)和商住楼等除外,若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已迁入该单身类住宅且为唯一住房参照户籍统筹安排入学;

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入读学额;申请到共有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就学的,监护人产权的份额必须达到51%及以上

10

问题十:关于信息获取

具体招生方案可通过南湖区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中国南湖政府网或登录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查询,也可向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相关学校电话咨询。区教体局教育科咨询电话:82053062,相关学校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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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入学申请表

(现役军人)(其他政策类) (市本级新居民公交驾驶员子女)

来源 |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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