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2019年南湖區中小學招生政策解讀

【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為進一步促進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2019年南湖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開始啦

【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以下內容請仔細觀看

大家關心的招生問題都在這裡哦

【权威】2019年南湖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01

問題一:關於施教區

公辦中小學是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數和學校規劃佈局確定相應施教區,就近或相對就近、分批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新建小區交付使用後將根據周邊教育資源等現狀確定施教學校。2019年南湖區公辦中小學的施教區基本不變,具體見附件。

02

問題二:關於入學年齡

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必須年滿6週歲(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入過學)。年滿6週歲殘障兒童因身體原因確需延緩入學的兒童,必須持有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或殘疾證,向所在施教區的學校辦理延緩上學手續,並報區教體局備案。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未入學的,可憑原延緩上學申請表向所在施教區學校提出入學申請。

初中七年級招收對象為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12週歲(因病休學或延緩上學的除外)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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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關於登記報名方式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須登錄“嘉興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管理系統”(http://bmxt.zjjxedu.gov.cn)進行入學信息登記報名。

公辦學校和新居民子女學校6月9日—6月16日,嘉興市本級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登錄“嘉興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管理系統”對學生的登記信息進行核對、更正、補錄,選擇施教區內公辦學校報名,各類政策安置學生選擇符合條件的意向公辦學校報名;6月19日-6月21日,嘉興市本級外戶籍且符合南湖區新居民子女入學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登錄“嘉興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管理系統”對學生的登記信息進行核對、更正、補錄,並

根據監護人產權房、新居民積分、社保年限、居住證等情況選擇意向公辦學校或新居民子女學校進行報名6月22日,公辦中小學、新居民學校在學校內設置現場確認點,對監護人和學生的戶口本、監護人產權證、新居民居住證及新居民歷年社保繳納清單等相關證件進行確認,並接受因各種原因未能通過網絡報名成功的學生進行信息補錄和報名登記工作,並錄入報名信息;上一年度延緩上學的適齡兒童憑原延緩證明進行現場報名。

民辦學校5月1日-5月10日,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登錄“嘉興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管理系統”,選擇意向民辦學校報名5月11日,招生學校設置現場登記點,接受因各種原因未能通過網絡報名成功的學生進行現場信息登記、報名5月27日-5月29日,未錄取學生

補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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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關於公辦中小學錄取辦法

1.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招生計劃,優先安排戶籍、監護人房屋權證一致並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就學,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到監護人產權房所在施教區學校安排就讀。

2.當報名登記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在審核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實地察看,按照房戶一致、實際居住優先原則分批錄取。同一類(批)情況適齡兒童、少年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順序、房屋產權證取得先後順序、實際入住年限等條件進行錄取,集團校可在其校區間適當調劑。

3.具有南湖區戶籍、第一批報名登記但未能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登記報名情況及分流意向,由區教體局根據周邊教育資源情況和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順序等進行統籌安排就讀。

4.6月25日-30日第一輪錄取:公辦中小學錄取符合條件的施教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7月1日-7月5日第二輪錄取:公辦中小學統籌錄取第一輪未錄取需分流的學生及政策類安置學生;7月6日-7月10日第三輪錄取:公辦中小學根據空餘學位情況,錄取符合條件的新居民學生。

05

問題五:關於政策類安置

對符合國家、省和市有關政策性照顧規定的(包括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華僑子女、臺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幹部子女、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及迴歸浙商和招商引資投資者子女)等政策類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就讀我區中小學的,填寫申請表,於5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提請相關部門審核後,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其他政策類學生,填寫申請表後由相關單位統一核准後報區教體局,由區教體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監護人產權房所在區域和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同等條件優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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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六:關於新居民子女入學

新居民子女入學以其監護人“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根據南湖區中小學教育資源情況分類分批安排,法定監護人在南湖區有產權房並實際居住的優先安排。根據嘉興市教育局現行文件要求,初中畢業生申請就讀我市公辦高中段學校的新居民子女,必須是具備我市初中學籍,參加我市中考,同時符合學生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範圍內取得《浙江省居住證》連續3年及以上,並在本市範圍內連續繳納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費3年及以上等條件。

1.申請入讀市區公辦中小學的新居民子女,根據《南湖區2019年新居民積分制入讀公辦中小學實施辦法》由區教體局根據新居民積分高低和市區及周邊中小學可提供新居民子女入學名額,統籌安排讀學校。

2.申請入讀各鎮公辦中小學的新居民子女,必須滿足其法定監護人在南湖區

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和法定監護人在南湖區工作繳納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延續至規定日期不間斷滿三年及以上,無補繳現象,同等條件下按法定監護人居住和社保年限確定錄取順序。

3.申請入讀各新居民子女學校的新居民子女,須滿足其法定監護人在南湖區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和法定監護人在市本級工作並繳納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同等條件下按法定監護人居住和社保年限確定錄取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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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七:關於中途轉學

因家庭居住地和法定監護人及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變化需轉到南湖區公辦學校就讀的,由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於6月22日或7月1日攜帶監護人產權證、家庭戶口本、學生學籍基本信息表到戶籍所在地學校登記。若學校學額未滿,憑相關房產證、戶口簿、學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辦理轉學手續;若學額已滿,由學校統一彙總後於7月5日上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學年中途和畢業班學生一般不予轉學,學生在休學期間不準轉學。

申請轉入民辦學校就讀的可直接諮詢相關民辦學校,由學校自主招生錄取

08

問題八:關於體教融合招生工作

市、區少體校項目布點學校(體教融合試點學校),在完成本校施教區內招生任務的前提下,根據學校實際招收經區教體局批准的體校布點項目,能代表市、區兩級少體校參加該項目體育比賽的體教融合生。招生辦法由市、區兩級少體校和布點學校共同制定,做到公開、公平、公正。6月30日至7月4日進行技能項目測試並公示擬錄取名單,7月8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報區教體局,審核通過後方可錄取。

09

問題九:關於相關證件要求

戶籍、房屋產權證、浙江省居住證、繳納社會保險等相關證明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5月31日。產權房指適合家庭居住的普通住宅,單身類住宅(公寓)和商住樓等除外,若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戶籍已遷入該單身類住宅且為唯一住房參照戶籍統籌安排入學;

同一套住房小學6年內、初中3年內提供一戶家庭孩子入讀學額;申請到共有產權房所在施教區就學的,監護人產權的份額必須達到51%及以上

10

問題十:關於信息獲取

具體招生方案可通過南湖區教育體育發佈微信公眾號中國南湖政府網或登錄嘉興市中小學幼兒園入學管理系統查詢,也可向南湖區教育體育局教育科、相關學校電話諮詢。區教體局教育科諮詢電話:82053062,相關學校電話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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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湖區義務教育階段政策類入學申請表

(現役軍人)(其他政策類) (市本級新居民公交駕駛員子女)

來源 | 區教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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