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國企改革進程實現關鍵一躍,有路可循

4月28日,國務院下發了《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這是國企改革進程中的關鍵一躍,意味著長期以來進展緩慢的國企改革將“有路可循”。

自改革開放以來,國企改革就是改革事業的主要內容之一,經歷了放權讓利、承包經營、抓大放小、推進公司化、股份制改造和國有企業上市等不同階段後,又進入混合所有制改革時期。而實施混合所有制的一個前提是,國有企業必須由管企業轉向管資本。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明確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黨的十九大再次強調,要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

《方案》的主要目標是圍繞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到決定性作用,實現國企的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確立國有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

為此,《方案》實行清單管理,制定出臺出資人代表機構監管權力責任清單,清單以外事項由企業依法自主決策,清單以內事項要大幅減少審批或事前備案。 科學界定出資人代表機構權責邊界,一企一策地對國有企業分類授權。

《方案》也提出分類開展授權放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授權放權內容主要包括戰略規劃和主業管理、選人用人和股權激勵、工資總額和重大財務事項管理等,也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增加其他方面授權放權內容。

此外,還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董事會審批子企業股權激勵方案,支持所出資企業依法合規採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分紅權、員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開展股權激勵,股權激勵預期收益作為投資性收入,不與其薪酬總水平掛鉤。支持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等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類企業的核心團隊持股和跟投。如果說清單管理體現了規則意識,激勵方案則體現了市場化思維。

放權授權不等於一放了之,而是建立放管結合完善機制,該放的放權到位、該管的管住管好,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方案》提出,搭建連通出資代表機構和企業的網絡平臺,實現監管信息系統全覆蓋和實時在線監管;統籌協同各類監督力量,增強監督工作合力,形成監督管理閉環;健全並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的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分級分層有效銜接,上下貫通的責任追究工作體系。

縱觀方案,可以清晰看到,改革的實質就是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實現國企的市場主體地位,減少行政干預,從而達到出資人代表機構與國家出資企業的權責邊界界定清晰,授權放權機制運行有效,國有資產監管實現制度完備、標準統一、管理規範、實時在線、精準有力,國有企業的活力、創造力、市場競爭力和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的目標。

只有國有企業真正成為市場主體,才能實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避免行政部門通過國企干擾資源配置。

因此,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改革將成為新一輪改革的“牛鼻子”,是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關鍵因素,成為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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