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娶不起老婆的人怎麼傳宗接代, 他們想了這一辦法很荒唐。

古代娶不起老婆的人怎麼傳宗接代, 他們想了這一辦法很荒唐。

我們在看一些古裝劇的時候經常可以看到古代有錢人都是三妻四妾,很是快活,這讓一些男同胞們很是羨慕。事實上,在古代對於妻妾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官員貴族允許納妾,各朝各代略有差異,之所以對納妾數量進行限制,是為了體現娶妻納妾是為了“孝道”,是為了傳宗接代,並非為了個人享受。這也由此可見傳宗接代在中國人心中的重要位置,那娶不起老婆的人怎麼辦呢?

“典妻婚”

舊社會的中國女性地位低下,生活異常艱辛,不僅要承擔傳宗接代的任務,還要遵守三綱五常,在某種程度上來講,妻子只是丈夫的附屬品,這也造成了封建社會“典妻”的惡風。

這個現象最早起源於漢代,到了清代達到頂峰。在古代,吃不飽飯是很多百姓的常態,脆弱的小農經濟對未知風險毫無抵抗能力,於是一些生活困難的百姓就會把妻子“典僱”給娶不起老婆的人,幫他們生孩子,而自己也能得到一筆錢生活。

古代娶不起老婆的人怎麼傳宗接代, 他們想了這一辦法很荒唐。

清朝“典僱妻”在不同地區還有不同的形式。

浙江地區的典妻與租妻

在寧波,典妻雙方標明“典租期限及價碼”,在媒證主持下,簽訂契約,一般一到兩年位租,三到五年為典,期間生的孩子歸“典夫”所有。很多娶不起老婆的人通常就通過這種形式裡延續香火。

坐堂招夫

坐堂招夫有種招上門女婿的感覺,但是嫁的可不是女兒,而是自己。通常家中丈夫貧困或者疾病,妻子在得到其同意後,便可以把“典夫”招到家中,收取一定的錢,維持其生活,併為“典夫”生子,這就是"坐堂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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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地區的租妻借妻

如果家中丈夫長期貧、病,則可請人說合,將妻子借或租給無子的男人為其生子,期限一到便可解除關係,相應的“典夫”要到原夫家中承擔勞動。租、借的不同就是借妻不離開家,租妻通常要離家。

雖然歷朝歷代都對“典妻”明令禁止,但是民間惡風依舊不止,尤其清朝放寬了對此的管制,《大清律例便覽·戶婚》載:"必立契受財,典僱與人為妻妾者,方坐此律:今之貧民將妻女典僱於人服役者甚多,不在此限。"清朝從法律上認可了典僱妻女現象的存在,只要不正式立契標明價錢,同時被典僱的妻女又有勞役在身,這種典僱便為法律所許可。“典妻”現象不僅是封建社會傳宗接代思想誇張表現,也是男尊女卑封建倫理觀下女人悲慘生活的真實寫照。在21世紀的今天,我國女性地位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男女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我們已經很難去想象昔日那種踐踏尊嚴、顛倒倫理的瘋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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