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安乐死”立法?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你会如何选择

生命的尊严是普遍的绝对的准则,生命的尊严是没有等价物的,是任何东西都不能替代的。

——池田大作(作家,联合国和平奖获得者)

01

4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杰、马一德建议,“安乐死”写入民法典人格权编。

要为“安乐死”立法?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你会如何选择

这不是第一次。

2017年3月,十几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推进中国安乐死合法化。议案起草人、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学院院长瞿佳指出,安乐死是一种优化的死亡状态,其本质是保证生命的质量而不是决定人的生与死。


要为“安乐死”立法?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你会如何选择

2016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培根在参加人代会分组讨论时,建议考虑安乐死立法。李培根指出,安乐死实际上也是一种文明。选择有尊严的死去,这是自己的一种权利。

2003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神经外科专家王忠诚受中国另一位医学重量级人物胡亚美的委托,向人代会提交了在北京率先试行安乐死并建立相关法规的建议。

……

02

几乎年年提,也确实很有道理。当一个人因老迈、患病,活的没有尊严,活的生不如死,死亡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看一看“安乐死”这个词的本意:“安乐死”源于希腊语,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在中国,安乐死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现在只有定义,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安乐死是一个有着巨大争议的话题。每个人都要面对死亡,但在当前价值观、伦理、法律与社会现实面前,全世界没有多少个国家敢于迈出这一步。

要为“安乐死”立法?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你会如何选择

目前已经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国家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此外还有美国的极少数几个州。奥地利、丹麦、法国、德国、匈牙利、挪威、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韩国等国家允许被动安乐死,只准终止为延续个人生命而治疗的做法。

只占全世界国家的6%。另外94%都持谨慎态度,包括我们中国。

03

各有各的道理。

为安乐死立法有理。2018年5月10日,澳大利亚最年老的科学家大卫·古达尔在瑞士接受了安乐死,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是之前一天抵达瑞士的,衣服上印着“可耻地老去”。大卫·古达尔并未身染绝症,他只是太老了,老到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自己已经生无可恋、备受煎熬的地步。澳大利亚不允许安乐死,他只能在助手的帮助下飞到瑞士。

要为“安乐死”立法?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你会如何选择

大卫·古达尔享年104岁。

陕西农民何龙成的妻子徐桂琴去不了瑞士,只能哀求丈夫帮助结束自己的生命。

徐桂琴患有严重的类风湿病,卧床15年,饱受病痛折磨,每天都在哀嚎中度过。即使是债台高筑,何龙成还是带着妻子走遍了西安、汉中大大小小的医院,却无力驱逐妻子的病痛。

2014年,面对妻子一次又一次的哀求,何龙成狠下心喂她服下安眠药。“我对得起她,了结她的痛苦我问心无愧。”

要为“安乐死”立法?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你会如何选择

大卫·古达尔有的选,徐桂琴没的选。最终的结果,是何龙成身陷囹圄,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判的不算重,是因为法院判定,徐桂琴因自身多脏器功能已衰竭,最终导致死亡,所服用的安眠药对死亡虽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作用轻微。

帮自己解脱了的年迈科学家在解脱之前还要经历一次有些折腾不起的洲际旅行,求丈夫解脱自己的徐桂琴把丈夫送进了牢房。如果法律允许安乐死,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

04

但是依然不敢轻易立法。

因为副作用很大。其中,涉及到社会安全、人性拷问、伦理道德等太多方面。

知道是谁把何龙成送进班房的吗?是他的大女儿。得知父亲亲手喂母亲服下安眠药后,大女儿指着他怒骂:“拉出去枪毙都可以!”第二天,何龙成就被警方带走。

更有人担心,一旦在法律上打开了这个口子,会不会被心存歹念的人用来作恶。

要为“安乐死”立法?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你会如何选择

人民网刊发的文章指出,荷兰2001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正式立法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后,荷兰老人由于担心自己一旦生病就会面临被安乐死的危险,因而大量外迁到周边国家定居。

遵循严格的程序,这些情况或许可以避免。李培根院士指出,通过从立法上进行规范和完善,就不必担心产生不良社会效果。

可是,现实情况并不是这么简单。目前,我国的医疗救助体系还不发达,有些患者并非因医疗技术达不到而无法救治,更多是局限于家庭的经济情况,无法得到最佳的治疗。这一社会背景下,如果立法允许安乐死,会不会有较多的有违人伦道德的“遗弃”情况出现?

05

讨论了几十年的事情,始终无法得到结论,其中的难度与复杂性可见一斑。

生命只有一次,无论怎样慎重对待,都不为过。

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对于那些深度病痛患者来说,是一对矛盾。解开矛盾需要时间。

要为“安乐死”立法?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宝贵,你会如何选择

关于安乐死的讨论还将继续,短期内不大可能出台相关的法律。重要的是活在当下。一个人,即使走向老迈,依然可以活的精彩。

尊严不是谁给的,是要靠自己赢得的。年轻时的奋斗,年迈时的豁达,每个人的路,都要自己走。活的舒心,生活才有质量,衰老才能来的晚一些,病痛才能离的远一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