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6岁男童被狗咬后狂犬病发去世!终审判决!

安徽6岁男童被狗咬后狂犬病发去世!终审判决!

昨日(28号)上午9点,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018年8月3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一、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超、杨发冰各项损失合计273102元;

二、被告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超、杨发冰各项损失合计351131元;

三、被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超、杨发冰各项损失合计156058.12元;

四、 驳回原告佘超、杨发冰的其他诉讼请求。

事件回顾

8 月 3 日上午,针对美加印象小区一

6 岁儿童被狗咬伤致狂犬病发作死亡一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多位被告人共赔付受害者家属 78 万余元

安徽6岁男童被狗咬后狂犬病发去世!终审判决!

2017 年 4 月 16 日下午 4 时许,6 岁男孩天天(化名)在芜湖市镜湖区美加印象小区内,被一条黑狗扑倒后咬伤面部。当晚,天天在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进行了右眼脸裂伤缝合和眼睑整形手术。第二天上午,天天在镜湖区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仅过了 8 天,天天出现了发热嗜睡等症状,后经南京两所医院会诊,被诊断为狂犬病。2017 年 5 月 22 日凌晨,天天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随后,天天的父母将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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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7 月 11 日下午 2 时 40 分,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天天父母将狗的主人李某某和牟某某,以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合计 791384.62 元。因案情复杂、被告较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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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后,原5被告均不服此判决,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因案情的需要,2018年11月7日下午3点,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起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了第一次质证谈话,同年12月17日上午10点半,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7号庭进行了第二次质证谈话 。今天上午9点,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起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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