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頭區檢察院公訴首例咖啡因類毒品案

近日,由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於某某、陳某某運輸毒品一案,法院作出判決,以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於某某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陳某某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訴。該案為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近年來提起公訴的首例咖啡因類毒品案件。

沙坡頭區檢察院公訴首例咖啡因類毒品案


陳某某是中衛市沙坡頭區永康鎮農民,平時從事蘋果種植等農業活動。在外地大貨車司機來中衛市沙坡頭區拉蘋果的過程中,陳某某看到外地大貨車司機吸食含有咖啡因的毒品“片片煙”,並聽說毒品“片片煙”吸食後能夠提神、治感冒。後來,陳某某得知內蒙古二連浩特市的朋友于某某能夠購買到毒品“片片煙”。2017年9月下旬的一天,陳某某電話聯繫於某某,讓其在內蒙古二連浩特市購買毒品“片片煙”後送到中衛市沙坡頭區。於某某告訴陳某某,毒品“片片煙”在內蒙古也是被管制的,只能通過特定關係私下購買。陳某某明知上述情況,依然給於某某微信轉賬300元,讓其幫忙購買毒品“片片煙”。後於某某在內蒙古二連浩特市從他人處購買包裝上印有“滿口香”的8袋毒品“片片煙”,並於2017年10月3日駕駛自己的車輛將所購買的8袋毒品“片片煙”運輸到中衛市沙坡頭區,交給了陳某某,陳某某將毒品又全部分給他人。後被公安民警發現,當場從吸毒人員處查獲扣押了部分毒品“片片煙”。經取樣送檢,從毒品“片片煙”取樣中均檢出咖啡因成分。

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檢察院刑事檢察部檢察官審查後認為,被告人於某某、陳某某明知毒品“片片煙”是違禁物而共同運輸,其二人構成運輸品罪,並依法提起公訴。最終一審法院結合於某某、陳某某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運輸咖啡因類毒品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綜合考量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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