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有关“利息、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中有关“利息、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一、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

1、自然人借贷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二、双方约定利息

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支付。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后悔想要追回,法院不会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起诉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如果超过红线36%,则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法院一律不予支持,借款人支付后可以起诉追回这部分利息。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

一、双方约定逾期利息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3、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应注意:即使借期内未约定利息,也不影响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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