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醒:身份證和這4樣東西概不外借!否則吃虧的就是你

律師提醒:身份證和這4樣東西概不外借!否則吃虧的就是你

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遇到有朋友問自己借東西。但是,無論你們之間關係再好,這五件東西都要慎借,否則出了什麼事後悔就晚了。

律師提醒:身份證和這4樣東西概不外借!否則吃虧的就是你

1.私家車借給他人:四種情況車主需承擔法律責任!

隨意出借機動車給他人確實要承擔很多法律風險,一旦發生事故你可能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遇下面四種情況,借車人也得承擔法律責任:

(1)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2)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4) 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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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證借用:小動作,大風險

借用身份證會有很多潛在的危險,如他人使用你的身份證辦理信用卡、過戶車輛、註冊成立公司等,如果信用卡惡意透支、車輛出車禍陷入法律糾紛、公司欠債破產等,都會給身份證的原主人惹上不少的麻煩,破財甚或承擔法律責任也是有可能的。

出借身份證屬於違法行為,可能會為他人從事不當或違法行為提供條件,導致利害關係人權益受損,從而可能會導致本人承擔賠償責任,並會遭受治安處罰。無論是為了自己免受處罰,還是為了避免他人權益受損,都不要出借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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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手機:龐大的隱私庫,慎借!

大多數人的手機軟件常常捆綁銀行卡、開通支付寶等跟錢有關的業務,如果他人借用手機,請一定要小心,謹防“丟錢”。

特別提醒,即便是二手手機,也應該在完全處理好之後,再借出。警方提醒,如今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手機已經成了很多人的電子錢包,切記保護好隱私,不要輕易借給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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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醫保卡外借:屬於違法行為,家人也不行

也許有些人不知道,醫保卡借給別人使用,實際上相當於騙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因為醫保統籌基金裡的錢是廣大參保人的錢,你把卡借給沒有醫保的人使用,說白了是在騙取醫療保障金。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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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產證:最好不要外借

借不動產權證的情況有多種,可能是朋友想要拿去註冊一個公司,或者是租戶說借來申請住房補貼等。但以下風險請一定注意防範。

風險一:被借去抵押貸款

還是那句話,防人之心不可無。如果你的不動產權證被借去抵押貸款,而相關人員到期又沒有還上貸款,那你就要負連帶賠償的責任。

風險二: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調包

現在的造假技術很高,千萬別高估自己的鑑別能力,況且大部分人對借出去再還回來的東西並不設防。借房產證,尤其是借原件,千萬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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