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規定,為維護司法權威,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將下列失信被執行人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現予以曝光。
被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應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否則,將依法處以罰款、司法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熱忱歡迎社會各界向定西市安定區人民法院舉報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指揮中心舉報電話:0932-597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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