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内开设赌场,抽头渔利被判刑

为牟取非法利益,利川一女子在私房内组织赌客进行赌博,结果落入法网。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该起开设赌场罪案,判处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杨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公安现场查获的“电动麻将机”六台、“蛋箱”五个,依法予以没收,由利川市公安局依法处理;现场查获的人民币137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基本案情

法院新闻|私房内开设赌场,抽头渔利被判刑

2018年9月,被告人杨某在利川市某私房内,通过摆放电动麻将机向参赌人员提供茶水、卫生纸、赌博场所,以“下蛋”的方式抽头渔利。截止2018年11月14日被查获,现场查获电动麻将机6台、赌资人民币137元。开设赌场期间,杨某从中获利人民币近10000元。

法院认为

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置赌博方式,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杨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及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的现金,依法应当追缴;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的麻将机、“蛋箱”属于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供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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