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妄為非法收取“衛生費”惡勢力團伙當庭“領”刑罰

大胆妄为非法收取“卫生费”恶势力团伙当庭“领”刑罚

被告人席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 強行向路邊攤主收取“衛生費”,並糾集被告人田某某、喬某某協助其收費, 不交費就不讓擺攤,攤主們敢怒不敢言;在得知公安機關對其調查後,被告人席某某找到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長李某某並與之倒籤“市場管理協議”,幫其掩蓋罪行。2019年4月23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席某某、田某某、喬某某敲詐勒索,李某某包庇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合議庭經過認真評議後,當庭判處被告人席某某犯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30000元;判處田某某犯敲詐勒索罪,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判處喬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單處罰金5000元,喬某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大胆妄为非法收取“卫生费”恶势力团伙当庭“领”刑罚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底開始,被告人席某某在西安市未央區學府東路,以每月600元或者每天10-30元不等的標準,向攤主收取“衛生費”,如果不交錢就不允許擺攤。被告人田某某系攤主之一,自2017年9月起席某某因故不能收費,便委託田某某收取費用。被告人喬某某系席某某僱傭的運送煤氣的員工,2018年8月起,席某某因故不能收費,便委託喬某某收取費用。三人以收取 “衛生費”為由,實施敲詐勒索,獲取非法利益,形成惡勢力團伙。經查,三被告人共同或者單獨向解某某等21名攤主收取費用共計35390元。席某某得知公安機關調查其涉嫌犯罪的事實後,找到某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董事長李某某,二人於2018年10月10日晚上籤訂《市場管理協議》,協議主要內容是某村商業中心周邊零散商戶的管理及衛生費的徵收由席某某承包,席某某每年向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上交2萬元承包費,雙方將時間倒籤為2018年7月5日。

審理中,席某某退賠了全部贓款,四被告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大胆妄为非法收取“卫生费”恶势力团伙当庭“领”刑罚

未央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席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收取“衛生費”為名,敲詐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敲詐勒索罪;被告人田某某、喬某某明知席某某實施敲詐勒索,仍予以幫助,與被告人席某某構成共同犯罪,惟二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某明知席某某涉嫌犯罪仍作假證明予以包庇,其行為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款規定的包庇罪。四被告人均具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悔罪,結合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退贓等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牛紅 通訊員 康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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