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怎麼買保險更好?

在現代社會,夫妻雙方的自我意識和獨立意識越來越強,合不來就離婚,完全沒有老一輩人的心理負擔。

對於有類似價值觀和追求的夫妻來說,我強烈建議他們各買各的保險,不要為對方投保。這是避免麻煩的最有效的手段。

夫妻怎麼買保險更好?

這樣做的好處是,每份保險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同一個人。等到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時,絕對不會出現一方將另一方的保險退保的情況。之所以強調各買各的,是因為有的重疾險會以投保人豁免為賣點吸引客戶購買。而對於夫妻來說,這個功能可能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已。

那什麼是保費豁免呢?

保費豁免,就是說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期內,投保人或被保人達到某些特定的情況(如身故、全殘、重疾、輕症),投保人可以不再繳納後續保費,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在這裡,投保人豁免可以理解為,丈夫給妻子投保,妻子也給丈夫投保。保險公司承諾,一旦一方罹患重疾或者身故,除了本人能拿到理賠款之外,另一方保單的剩餘保費也不用交了,相當於免除了後續繳費的義務。

不過,投保人豁免並不是免費的午餐。它相當於雙方額外花錢購買了一份保額等於“剩餘保費”的含身故責任重疾險,一旦出險,就把剩餘保費(保額)賠付給保險公司,作為後續保費的來源。這不僅意味著投保人和被保險人要同時滿足健康告知要求,還意味著如果未來二人離婚並更換投保人,之前為獲取投保人豁免權益而額外交的保費都打了水漂兒,得不償失。

夫妻互保是一個好設置,寄託了我們雙方的愛,但是,是否互保,需要根據夫妻雙方的情況考量,想好了各種可能情況再進行選擇,才是最明智的決策!

夫妻怎麼買保險更好?

所以,投保人豁免權益更適用於給未成年子女購買保險的情況。總之,由自己做投保人,才是最穩妥、最踏實的購買方式,不因感情的變化而受影響,這樣的保險才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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