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出臺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
實施管理相關規定
為幫助廣大車主儘快掌握
新車落戶及在用車如何辦理過渡號牌
小編梳理了一組“小電”上牌的系列熱點問題,
怎麼辦?
到哪辦?
發票丟了咋辦?
別急,你想知道的都在這!
……
Q:
一、辦理電動自行車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A:
(一)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所需材料為:
(1)車輛所有人憑有效身份證明;
(2)車輛合法來源憑證(購車發票或其他來歷證明);
(3)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攜帶車輛至全市各登記點辦理登記;對查驗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免費安裝全省統一制式的“綠底白字”合標電動自行車號牌。
(二)對不符合國家標準、未辦理登記的在用電動車輛,所需材料為:
(1)車輛所有人憑有效身份證明;
(2)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和車輛整車合格證明(或車輛所有人書面聲明),攜帶車輛至全市各服務點,經審核生產、銷售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不含)前,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安裝“黃底黑字”臨時過渡號牌,發放過渡期電動車輛標識,方可在過渡期內在玉溪市轄區道路行駛。
特別提醒
1、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不符合國家標準、未辦理登記的在用電動車輛的,需提供本市居住證明。
2、安裝臨時過渡號牌和領取標識的日期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逾期不得辦理。
Q:
二、電動車發票過期怎麼上牌?
A:
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和車輛整車合格證明(或車輛所有人書面聲明)所記載的生產、銷售日期應在2019年4月15日(不含)之前,之後的不予辦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安裝臨時過渡號牌和領取標識。
Q:
三、電動車落過戶,現在壞了需要銷戶嗎?應該怎麼辦理呢?
A:
根據《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實行電動自行車報廢制度,根據電動自行車的使用年限、安全技術狀況、產品分類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準。以使用年限為報廢標準的,使用年限達到10年的應當報廢;經依據國家標準檢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延長使用年限,但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2年。達到報廢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登記,不得上道路行駛。
特別提醒車輛所有人也可對達到報廢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或損壞的電動車直接交售到有資質的回收企業,進行無害化拆解處理,以免造成電池汙染。不需要到交警部門辦理註銷(銷戶)。
Q:
四、電動車交通違法在哪裡可以查?
A:
可以到玉溪轄區任意交警大隊違法辦窗口查詢。
Q:
五、小電去哪裡掛牌?
A:
按照“就近就便、一站辦理、一次辦結”的原則,公安機關在全市設立了53個登記上牌服務點如下:(玉溪53個新標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點都在這裡了!)
製圖人:方睿欣
Q:
六、為什麼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有腳踏板,速度很慢那種)車去上牌,今天去拿牌,怎麼也是上超標電動車的?
A:
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除了查驗腳踏功能,還要按照新國標認真查驗CCC認證證書、外形尺寸、整車質量等信息。4月15日後,不符合標準的就只能上臨時過渡號牌。
Q:
七、電動車落戶需要居住證明,是證明還是居住證呀?
A:
居住證明、居住證發放回執單都可以,新版居住證需要掃二維碼,辦證點沒有設備掃不了,故需要居住證發放回執單。
Q:
八、車主不是紅塔區人,可以辦理落戶嗎?
A:
不是玉溪市的,必須有居住證或居住證發放回執單,即可辦理!
Q:
九、電動車之前已經落戶在朋友名下,發票也是用朋友名字開的,現在可以辦理變更,換成其他人的名字?
A:
不可以。因為車架號和電機號已經留在系統內了,相同的車架號和電機號不能重複輸入系統。
Q:
十、沒有居住證,只有居住證明,電動自行車是否可以落戶?
A:
可以的,4月15日新國標執行。沒有落過戶的,只要資料齊全,都可以辦理臨時過渡號牌(看通告)。
Q:
十一、電動車合格證是2015年1月份的能不能落戶?已經超過4年了?
A:
可以辦理臨時過渡號牌。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和車輛整車合格證明(或車輛所有人書面聲明)所記載的生產、銷售日期應在2019年4月15日(不含)之前,之後的不予辦理。
Q:
十二、電動車的發票和合格證都找不到了,可以辦臨時過渡號牌嗎?怎麼辦?
A:
車輛發票、整車合格證明丟失、損毀的,若不能補開,車輛所有人本人到場以書面聲明的形式確認有關信息,辦理電動車的臨時過渡號牌。
Q:
十三、“合標”電動車號牌和“不合標”電動車號牌有什麼區別?
A:
國標電動車可隨時辦理,安裝全省統一制式的“綠底白字”合標電動自行車號牌,發放電動自行車行駛證,按照規定錄入系統,並上傳至“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使用年限10年,經檢驗合格後最多不超12年。
“綠底白字”合標電動自行車號牌樣式
非標電動車號牌,辦理“黃底黑字”臨時過渡號牌的日期為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15日,逾期不得辦理。玉溪市2019年4月15日(不含)前辦理“白底紅字”號牌, 2019年4月15日(含)後辦理“黃底黑字”臨時過渡號牌。“白底紅字”和“黃底黑字”非標電動車號牌,設置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可在玉溪市轄區除法律法規和公安機關禁止或限制通行外的道路行駛,過渡期滿(2023年4月14日止)不得上道路行駛。且過渡期內不得辦理轉入、轉移業務。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臨時過渡號牌的,需提供本市居住證明。
“黃底黑字”臨時過渡號牌樣式
“白底紅字”超標電動車號牌樣式
Q:
十四、物聯網防盜系統的費用是多少?在什麼地方辦?
A:
據瞭解,設備不收費用,防盜服務費每年50元,四年200元,售後保障費每年10元,四年40元,合計240元。若整車(不含配件),被盜並報警一個月後未找回來的,由公安機關出具被盜未找回車輛證明,安裝企業按照服務保障標準賠付。
Q:
十五、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辦理過渡號牌的截止日期?
A:
2019年10月15日前,逾期不再辦理。
特別提醒
2023年4月14日後,“不合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Q:
十六、油電混合電摩掛了外省的電動自行車牌照,在雲南算電動自行車還是摩托車?
A:
要具體看該車技術參數才能確定。
Q:
十七、騎行超標車需要摩托車執照(F照)嗎?
A:
不需要。參照電動自行車管理。
Q:
十八、以前購車時沒開發票,只有收據能掛牌嗎?
A:
可以辦理臨時過渡號牌,但需要辦理臨時過渡號牌時簽訂一份承諾書,而且上路的時間只有4年。有的車主購車時間為開始落戶辦證以前,也可以持收據辦理臨時過渡號牌。
Q:
十九、以前已經辦過電動車號牌“白底紅字”的(說是超標車),現在還需要更換嗎?
A:
原來已經辦過“白底紅字”的電動自行車牌照的,就不用再更換了!但同樣只能使用到2023年4月14日!
Q:
二十、在昆明上過牌的電動車可以在玉溪上路嗎?
A:
“不合標”電動車在辦理臨時過渡號牌後,只可在登記地轄區公安機關禁止或限制通行外的道路上行駛。且過渡期內不得辦理轉入、轉移業務。
夠仔細,夠全面了吧!
還沒辦理電動自行車號牌登記的車主
趕緊行動起來吧~
文 章 精 選
權威解讀 | 4月15日新國標實施 我市電動自行車如何上牌?
玉溪53個新標準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點都在這裡了!
玉溪交警
素材來源 |車管所
古樓警長
審核 | 韓 姣
玉汝於成 溪達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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