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公安通告
关于收集元谋豪发等8家投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证据收集工作的通告
2018年6月以来,元谋县公安局陆续对8家公司(元谋豪发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元谋兴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汇尚投资有限公司、元谋博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源茂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十加投资有限公司、楚雄汇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楚雄恒丰金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侦查力度,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元谋县公安局正有序开展上述8家公司投资人的调查取证及证据材料收集工作,请各投资人按照公安机关的通知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前往报案,报案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公安机关充分理解广大出借人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的迫切心情,请广大出借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传谣、不信谣,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元谋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0日
投资人必须提供的证据材料
1.投资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时刷卡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投资时刷卡的小票复印件、该卡的银行交易明细(开户行打印);
4.收取利息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及该卡的银行交易明细(开户行打印);
5.能反映当时领取返现、利息、红包、抽奖、礼品等的单据复印件;
6.现金交款的交款凭证复印件;
7.合同、协议复印件;
8.其他能够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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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县扫黑办0878-8212016
县公安局:110、0878-8212795、1780878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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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投递信件(邮政编码651300)或直接到元谋县扫黑办(政法委)或元谋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实名举报和提供线索,相关部门将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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