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男子误将路人当小偷,将其打伤被判刑!

1、误将路人当小偷,将其打伤被判刑

近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提起公诉,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0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回家行至自家楼下时,见一男子正在开电动车且行为诡异,于是怀疑该人要盗窃该电动车,就上前制止并与其发生撕扯,在撕扯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将被害人打伤。造成被害人眶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构成轻伤二级。


赤峰男子误将路人当小偷,将其打伤被判刑!


(网络图)

2、街头抢巨款潜逃多年,DNA锁定五年后落网

近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通过DNA数据比对破获的抢劫案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阳某系湖南省湘西人,2013年到赤峰市找女朋友不着且身无分文,3月9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阳某在红山区某路段一银行内,发现被害人贾某某提取一笔巨款,阳某遂携带一把单刃尖刀,一路尾随贾某某行至红山区某家属楼前时,趁被害人贾某某不备将其随身携带的黑色皮革制手拎包抢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万元及贾某某身份证等物品,犯罪嫌疑人阳某逃跑时将携带的尖刀扔在现场附近,之后逃回原籍。


赤峰男子误将路人当小偷,将其打伤被判刑!


(网络图)

案发后,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案发路段人迹稀少,案发现场遗留线索较少,该案一直未能侦破。

2014年,犯罪嫌疑人阳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判刑。

2015年公安机关通过提取的物证进行DNA比对,成功比对出阳某,对其网上追逃并在案发五年后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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