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一男子殺死母親後,竟將屍體...

淄博這支“地下出警隊”被打掉,頻繁出動在淄川、張店、臨淄……

淄博這幾條街被評“名不副實”,你怎麼看?

鄒平37歲男子石某

自2016年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

經常無故毆打母親。

2018年11月17日,

石某在家中採用掐脖子、

用手鋸鋸、白酒瓶擊打頭部等手段,

殺死母親後將屍體藏匿於房間內床下。

△殺死母親將屍體藏於床下

石某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於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經鄒平市公安局法醫鑑定,其母親符合被人用鈍器打擊頭面部致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經山東省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所鑑定石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於2019年3月13日釋放。

2019年3月19日,鄒平市人民檢察院根據強制醫療相關文件向當地法院提起對石某採取強制醫療的申請。鄒平市人民檢察院申請認為,石某實施故意殺害他人的暴力行為,致一人死亡,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鑑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應當對其進行強制醫療。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之規定,提出對石某強制醫療申請,請求法院依法決定。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石某存在被害妄想,無家人監護,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符合強制醫療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刑法》《最高法關於的解釋》最終決定對石某予以強制醫療。

什麼是強制醫療

強制醫療,是指非自願性強制治療,是指國家為避免公共健康危機,通過強制對患者疾病的治療,達到治癒疾病、防止疾病傳播、維護公眾健康利益,具有強制性、非自願性、公益性的特點,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礙、嚴重傳染性疾病等。較為常見的是對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有關部門對吸毒人員採取的強制戒毒措施等。

強制醫療的適用條件

強制醫療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首先,強制醫療的對象只能是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不包括“文瘋子”。

其次,沒有法院的決定,任何機關都無權將公民關入精神病院。公安機關發現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不能直接送精神病院,應當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檢察院。

第三,關於被強制對象的權利救濟問題。被決定強制醫療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強制醫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此外,強制醫療不是處罰,精神病治癒應當及時出院。

淄博一小區發生傷害案件,警方最新通報來了!

淄博這幾條街被評“名不副實”,你怎麼看?

淄博這支“地下出警隊”被打掉,頻繁出動在淄川、張店、臨淄……

第二次了!八旬老漢公交車上暴打女司機,柺棍都打斷了!

【城事】全國30個試點城市,淄博位列其一,真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