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东胜区财政局、东胜区就业服务局、鄂尔多斯农商银行举行“创业贷”合作签约仪式。为助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今年东胜预计发放创业贷款1200万元,发放对象为个人和小微企业。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返乡创业农牧民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贷款相关事项
申请额度:3万元——15万元
贷款期限: 两年,属于全额贴息(中央、自治区、市、区)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借款人也可提前归还贷款。
申请条件:(1)凡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女16-50周岁,男16-60周岁),诚实信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区域内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4)借款人应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诚实守信;
(5)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担保人担保和质押);
所需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类别证件(如:退伍证、大学生毕业证、残疾证、外出务工证明等);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离异的提供身份证及离婚证、丧偶的提供身份证及死亡证明);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及户主页);
(5)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
(7)由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鄂尔多斯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截至2018年底,鄂尔多斯农商银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182.67亿元,民营企业贷款156.61亿元。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户数由2007的2000多家增加到目前的1万多家,支持民营企业贷款总额及户数均达到全行贷款总量的75%以上。”
——鄂尔多斯农商银行零售金融部
总经理 赵慧
“今年创业贷款增加了扶持对象,提高了申请额度,有创业意愿且符合条件个人和企业于5月份可到区就业服务局申请办理。”
——区就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 陈文忠
近十年来,东胜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913万元,有近50家小微企业、1400人享受了创业贷款政策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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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芳
校审: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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