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午剛喝完又要赴晚宴 即墨無證男子醉駕,遇交警瘋狂撒潑還滿嘴跑“火車”
半島記者 尹彥鑫
俗話說:“酒逢知己千杯少”,如真遇到知己,勸君也不要敞懷暴飲。前幾天中午,即墨一男子就是與一朋友喝得酩酊大醉後,無證駕車又準備趕赴晚宴時,被正在巡邏的執勤交警當場查獲,因醉酒駕駛將自己送進了“班房”。
近日,即墨交警文化路中隊執勤民警巡邏至長江一路與青石路路口附近時,看到一輛魯B1L58W小型白色轎車沿長江一路由西向東呈“S”型行駛,民警斷定該駕駛人有酒駕嫌疑,急忙上前將車攔截檢查。一開車門就聞到濃濃的酒氣,該駕駛員面紅耳赤,已不能正常交流,並當眾撒潑,胡言亂語。民警立即對該駕駛人當場使用酒精呼氣測試儀進行測試,但其極不配合,並罵罵咧咧,滿嘴跑“火車”。在長時間勸說下該駕駛人依然我行我素。在折騰多個小時後,民警將其帶至即墨區人民醫院,依法強制措施進行抽取體內血液檢測,其體內血液乙醇含量高達184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嚴重違法行為。
經查,駕駛人叫曲某某(男,即墨區人),當天中午和一朋友相約在即墨某小飯店吃飯,席間倆人推杯換盞,不知不覺中每人喝了8瓶啤酒,直至下午3點多才依依不捨離開酒桌,此時的曲某某已酩酊大醉,早已撐不住身子。就在曲某某駕車準備回家時,途中又接到另一朋友的電話,讓其到溫泉街道小聚一下。於是曲某某就駕車呈“S”型行駛準備前往赴宴,當行駛至長江一路與青石路路口附近時,被正在巡邏的執勤交警發現查獲。看到眼前的民警,曲某某藉著酒勁開始當眾撒潑,發起了“酒瘋”。在民警警告無效後,將其強制措施帶離現場。
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曲某某因無證駕駛被處罰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處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並處1—6個月的拘役並處罰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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