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霸”一窝端 百姓齐称赞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9日讯(记者 肖霄 通讯员 袁学龙) 4月17日,绥宁县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通报会,一度震惊绥宁的“荣岩村车霸案”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绥宁百姓一致点赞,表示扫黑除恶好,坏人没了,绥宁变得更美了。

2017年,某建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承建了绥宁县公安局看守所搬迁工程。该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荣岩村驾驶员闫某民等18人为了达到强行包揽该工地运输业务的目的,成立了坪溪运输车队,通过现场阻工等手段,威胁绥宁县公安局看守所搬迁工程项目部,严禁该车队以外的任何车辆来工地运输材料,并要求提高运输价格,承建单位被迫答应其条件。

接到群众举报后,绥宁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立即对闫某民等人进行调查取证。在侦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该车队还对绥宁县长坪公路项目部也采取过类似手段多次进行阻工、威胁,以逼迫对方提高运费。至此,一个长期盘踞在绥宁建设工地上的“车霸”团伙浮出水面。

2018年6月,闫某民等18人均被刑拘,并于同年7月27日被起诉。2019年3月27日,绥宁县人民法院对闫某民涉恶团伙中构成犯罪的15人进行公开宣判: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闫某民、罗某明等5人2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其余10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8000元不等。对依法扣押的闫某民、刘某意、罗某能的非法所得45000元予以收缴。

闫某民涉恶集团被法办,受益最大的要数该建筑公司绥宁县看守所搬迁工程项目部。该项目部负责人罗泽倚说:“通过这次扫黑除恶,大大优化了我们工地的施工环境,加快了我们的工程进度,保证了我们工程能够如期完成。”

“要是以前,我们的车子根本进不了这个工地。”一辆湘N牌照货车的司机表示,“现在好了,只要工地有需要,谁都可以自由来承揽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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