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縣:巡迴審判進鄉村 暖心調解化積怨

湖南法院網訊 近日,攸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王小紅法官在丫江橋鎮的一處民房內,巡迴審理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開庭地點沒有莊嚴的審判臺,也沒有法槌,甚至由於連日來的陰雨,透著一股陰冷,但是有我們女法官的俠骨柔情和暖心釋法,讓一對本來水火不容的夫妻釋懷過往恩怨,最終好聚好散。

巡迴開庭,彰顯司法人性化

當得知該婚姻糾紛案件的被告周某因故中風,身體行動不便,需依靠柺杖艱難行走,可能難以到庭參加庭審活動的實際情況後,王法官本著司法為民的宗旨,減輕被告周某的訴累,提出了要到被告家中開庭審理此案,原告寧某華在法官的建議下同意了這個方案。

同時,案件原告寧某華在上海務工,是請假回來打官司,她希望法官能儘快結案,讓她早點可以回去復工。我們的王法官也充分考慮原告的情況,爭取一週之內能做到案結事了。

多方調查,瞭解背後的故事

4月15日,王小紅帶著書記員劉澤偉趕赴了被告周某家中進行巡迴開庭,女方是此案中的原告寧某華,她與被告周某在2001年結婚的,婚後育有一子,目前17歲仍在讀書。雙方經過最初的情濃蜜意後,婚後慢慢因為一些瑣事而吵架,2013年起開始分居,感情破裂。男方2017年在外做事身體因故中風,失去了勞動能力,家庭瞬間失去了頂樑柱,為治療花費了近30萬元的醫藥費,這筆費用大多數是借款。寧某華2017年提出離婚,無疑是給這個困難的家庭雪上加霜。雙方一直無法協議離婚,女方上訴至法院。

庭審中,寧某華訴說著周某過往的種種不是,周某也承認過去有些陋習,不是很有責任心,但是自從他生病,作為妻子的寧某華鮮有照顧,更別提對家庭有多少關愛,自己的治療費用多半靠妹妹四處借錢,內心苦悶難以言表,寧某華的所作所為真真應了那句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王法官認真傾聽,同時通過雙方的長輩、周圍的鄰居和村幹部等多方面瞭解這對夫妻的感情,女方這是第三次起訴要離婚,要離開這個家庭的心已然決絕。只是雙方就家庭債務、小孩的撫養等情況無法達成共識。

柔情法官,耐心調解破隔閡

王小紅法官是攸縣法院出了名的調解能手和辦案標兵,擅長處理婚姻家庭糾紛類案件,被譽為是“婚姻案件審判專家”,2018年,由於辦案能力突出榮記個人三等功。女法官不僅有鐵面無私也有人情味,王小紅常說:“法官辦案需要理性,但也要感性。感性會縮短與當事人的距離,使當事人產生親切感。一名具有人情味的法官更能夠感化當事人的內心。法官需要威嚴,但絕不應該冷酷,也絕不能世故,只有自己經常受感動,才能感動當事人。”

4月16日,王小紅再次來到周某家中組織雙方調解,由於雙方言語不和,場面一度失控。但是通過她耐心的再三溝通,既講法理也講情理,也加上邀請了村幹部在場參與調解,雙方逐漸從最初的劍拔弩張轉化為冰釋前嫌,女方答應支付8萬元給男方,小孩跟隨父親生活,母親寧某華支付兒子撫養費直至獨立生活時止,被告周某同意離婚。不管怎麼樣他們都還有一個共同的兒子,為了兒子各退一步,夫妻雙方一笑泯恩仇。同時,下鄉巡迴開庭的做法得到了當事人雙方和當地村民的點贊。

16日晚上案件調解後,王法官回到院裡已是九點多。“雖然疲憊,但是隻要能為老百姓解憂,我們的內心也是滿足和充實的。”王小紅這麼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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