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縣:通報1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實責任不力典型案例

攸縣:通報1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實責任不力典型案例

近日,攸縣紀委監委通報1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實責任不力典型案例。

酒埠江鎮東田社區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落實責任不力問題。2020年1月31日,縣紀委監委督查發現,酒埠江鎮東田社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1、未按規定要求全員在崗在位;2、疫情防控相關制度、臺賬不全,除一張《攸縣酒埠江鎮東田社區春節期間來株人員可疑症狀觀察登記表》之外,無法提供任何其他資料;3、宣傳資料發放不到位,堆放在辦公室;4、未建立聯防聯控機制,防控對象未按規定包乾到人,村組幹部推卸責任僅安排鄉村醫生包乾負責;5、疫情防控對象摸排不精準,人員數量、姓名都未精準識別。

東田社區黨支部書記齊新偉作為主體責任人,對轄區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視,安排部署不到位,防控責任不明確,且在疫情防控期間脫崗離崗外出串門拜年。同時,酒埠江鎮黨委政府作為屬地管理責任單位,對轄區內東田社區的疫情防控工作監管不力,對東田社區在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加強疫情防控宣傳等方面工作存在督促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酒埠江鎮司法所所長劉金南作為東田社區疫情防控責任包乾人,存在責任心不強、對包乾社區聯防聯控機制不到位失責失察、對防控對象情況排查不細緻掌握不到位等問題。

經縣紀委縣監委研究並報縣委同意:決定對酒埠江鎮黨委、政府予以全縣通報批評;責成酒埠江鎮黨委、政府舉一反三,切實整改,並對劉金南予以誡勉談話、對齊新偉予以免職處理。(攸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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