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交警大队4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宗

2019年4月17日清晨5时许,环卫工人黄某梅刚完成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东路大润发门前路段的清洁,驾驶环卫清洁电动车前往下一处清洁路段时,与一辆快速经过的白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小型轿车驾驶人逃逸,黄某梅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罗定交警大队4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宗


办案民警接警后,迅速出动,立即寻找目击事故经过的目击证人并调取全城监控,筛选符合肇事小型轿车特征的车辆。经过办案民警约4小时的细致辨认,发现车牌号码为粤WQA2**小型轿车有重大嫌疑,该车辆车头悬挂号牌处有明显的碰撞痕迹,车身因碰撞剐蹭到清洁电动车的车身颜色。办案民警经过系统查询,立即找到该车的车主,经询问,车主交代车辆在事故发生时由驾驶人张某荣驾驶,民警立即赶往嫌疑人住处将其抓获。至此,该逃逸案件成功侦破。公安机关依法将肇事驾驶人张某荣实施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罗定交警大队4小时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宗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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