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國標正式實施 電單車將迎來更廣闊的消費市場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正式實施,影響的不只是消費者。行業內的企業怎麼看?對地方政府的管理有怎樣的意義?處境尷尬的共享電單車又將迎來怎樣的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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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業研發設計面臨新挑戰

“新國標將成為行業轉型規範、健康、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契機”,這句話幾乎成為所有企業的一致看法。

對於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來說,幾個詞值得格外關注:鋰電池、輕量化、短途代步。

整車質量嚴禁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調整為400瓦、最高車速調高至25公里等都是新國標非常明確的要求。綠源電動車董事長倪捷認為,一切研發與設計,都要在這些框架範圍內精打細算,一點一點減重量,企業則要充分利用科研的力量把設計做好。

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裁王晨陽認為,輕量化要求我們儘量把材料用得更輕,最終目的則是要把車做得續航能力更強。從這個角度講,一是高性能鋰離子電池有一些文章可作,二是電機,要在原來電機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效率,主要通過電池的電機、電控,提高電動車使用的效率和經濟性。

在不少企業看來,隨著新國標的實施,將迎來更廣闊的消費市場。

捷安特電動車(崑山)有限公司營運長陳桂耀分析,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實際上構成了一個城市的慢行交通,而不是原來代步工具。一旦進入慢行交通,就會跟自行車發展相近。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慢行交通會成為城市智能交通的一部分。

雅迪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副總裁周超認為,交通出行是立體的,分短途出行、中長途出行、長途出行,只要人類不停止出行的步伐,兩輪車的市場,尤其是代表環保新能源的市場一定存在,而且國際市場未來空間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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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管理有了依據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實施,不僅對生產方提出了強制性要求,也給電動自行車立法帶來了依據,從源頭上給消費者帶來司法保障。

近年來,隨著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日益突出,在社會各界的關注下,立法部門也秉承讓市民安全騎行的初衷,提出了全程管理,從上游產品生產,到中游路面行駛,再到下游廢舊電池、廢舊車輛回收一連串的治理理念。但實際上,由於各省內部標準不一,在治理電動車事故的時候,不僅有企業的阻力,還有一部分是消費者帶來阻力。

在《電動自行車與道路安全》媒體分享會上,清華大學法學博士趙麗君舉例說道:“就以超標車為例,部分省市跳出老國標僅做參考,把重量更大、跑得更快、續航能更強的超標車貼著地方標準合格證,流通到市場上來。而一遇到事故,消費者就會疑惑,‘市場給賣,顧客讓買,買回來不讓騎’?事實上,消費者並不知道自己購買的就是超標車。”

基於此,面對新國標從以往的生產許可證制轉換為強制性3C認證,明確生產商、銷售商產品質量責任,趙麗君認為這將從源頭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管理,保障消費者權益。“有了標準限定,當出現產品超標問題時,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而相關廠家也應停止生產和銷售,並進行召回等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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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單車迎來利好

今年3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明確提出,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清理共享電動自行車。

然而,記者從4月15日召開的2019中國電動自行車產業高峰論壇上了解到,隨著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發展明確了產品定位,似乎讓一直處於尷尬境地的共享電單車、共享助力車迎來了變局。

談及新國標對共享電動單車領域的影響時,哈囉出行創始人李開告訴記者,希望政策明確非機動車的電動單車算低速交通系統,並能夠在路權等交通體系建設上予以更多支持和幫助。“新國標明確定義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區別,如果定位是屬於非機動車的電動自動車,那就應該得到更好的支持。”

文|本報記者 趙曦 王薛淄 王洋

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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