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强制拆除东乡镇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11户违建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强制拆除东乡镇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11户违建

为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两违”建设行为,确保城区市政重点工程顺利推进,2019年4月11日—4月12日,以县政府副县长王德春为总指挥、赵江南局长为副总指挥的领导小组,组织县纪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公证处、东乡镇、华融社区、电力、自来水、天然气公司、县电视台、县医院等多个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出动执法作业车辆20余台次、执法工作人员200余人次,对东乡镇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向某琼等11户违章搭建的违法建(构)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设总面积约320余平方米。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强制拆除东乡镇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11户违建

经立案调查认定,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向某琼等11户当事人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也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利用房屋与外围堤坝空隙及屋后空坝违法建设厕所、房间和厨房,该违法建设严重影响了宣汉县城总体规划,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社会影响较大,系典型的违法建设。

为保证对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向某琼等11户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工作的顺利执行,预防和杜绝突发事件发生,3月29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制定强拆实施方案,成立了强制拆除组、群众工作组、安保处突组、拆除后安装维护组、督查督办组、舆论报道组、后勤保障组。4月11日上午8时许,各职能部门和各工作组在巴人广场统一集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陈善国详细安排了拆除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赵江南对拆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9时许,随着现场指挥的一声“命令”,拆除工作全面开始,经过两天紧张有序的拆除工作,12日下午19时左右,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11户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全部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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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赵江南、大队长陈善国部署强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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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违建拆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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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工作进行中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强制拆除东乡镇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11户违建

巴人大道惠民小区B栋违建拆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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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为期两天的强拆违建行动,让老百姓看到了打击违法建设“零容忍”的决心和力度,从而对广大人民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威慑和教育作用,遏制了违建的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汇同相关部门切实强化“两违”监管,加大巡查力度,扎实做好整治回头看和巩固提高工作,避免违章建筑“拆了又建”的现象发生,确保“两违”建设零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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