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辦理雞狗牛等動物類案件的三則雷人判詞

古代官員辦理雞狗牛等動物類案件的三則雷人判詞

古代官員辦理雞狗牛等動物類案件的三則雷人判詞

中國的漢字博大精深趣味無窮,即便是多為刻板枯燥之語的古人斷案判詞中,也有很多語鋒機巧令人忍俊不禁者,給後人留下了一些短小精悍的判詞佳句。今天精選三則判詞,與大家分享。

一、南宋清官馬光祖擔任京口縣令時,當地權貴福王強佔民房養雞餵鴨,反狀告百姓不交房租,示意地方官代他勒索。官司到了衙門,馬光祖實地勘驗後,判決道:“晴則雞卵鴨卵,雨則盆滿缽滿;福王若要屋錢,直待光祖任滿。”

二、明朝代宗時,江西南昌寧王府飼養了一隻丹頂鶴,為當朝皇帝所賜。一天,寧王府的一位僕役帶著這隻鶴上街遊逛,不料被一戶平民家飼養的一隻黃狗咬傷。狗的主人嚇壞了,連忙跪地求饒,周圍的百姓也為之講情。但那位僕役不顧眾人,拉扯著狗的主人到府衙告狀。狀詞上寫著八個大字:“鶴系金牌,系出御賜。”知府接狀,問明緣由,揮筆判曰:“鶴系金牌,犬不識字;禽獸相傷,不關人事。”判詞堪稱絕妙,給人入情入理之感,僕役無言以對,只得作罷。

三、明代時,一年仲春,湖南長沙農村兩戶農民的牛頂鬥在一起,一牛死去,一牛受傷。兩家主人為此大吵大鬧,不可開交,當地的縣令也難斷此案。這天,兩家主人聽說太守祝枝山察訪民情路經此地,便攔路告狀。祝枝山問明情況,當即判道:“兩牛相鬥,一死一傷。死者共食,生者共耕。”雙方一聽,覺得合情合理,於是爭端平息,兩戶人家來往比以前更加親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