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範才茂


是給煮了,是和鹿肉一起煮的,就是圖個“福祿”的寓意。

幹這事兒的人,就是號稱“闖王”的李自成。他不但就著鹿肉煮了福王,還和他的部下們一起,吃肉喝湯的給整了個乾淨。估計酒也喝了不少。

但是,不得不說,這只是一個故事,一個民間傳說的故事。李自成和他的部下還沒有殘暴到“以吃人肉”為樂趣的地步。民間的這個故事其實是想狠狠地噁心福王朱常洵來著——這個只知享樂,只知奢靡,只知搜刮民脂民膏,而對成千上萬的災民的疾苦毫無一絲憐憫之心的“福王”的一種詛咒和一種極度痛恨。

福王朱常洵,是明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非常寵幸的鄭貴妃。這個朱常洵是一個有故事的人,正因為他,萬曆皇帝和大臣們上演了一場“爭國本”大戰:因為寵幸鄭貴妃,萬曆對鄭貴妃的這個兒子也十分喜愛,喜愛到要違反傳位規則,廢嫡長子朱常洛而立三兒子朱常洵為太子,這個想法遭到了朝廷大臣們的強烈反對,幾個回合之後,結果是萬曆皇帝敗了,據說萬曆就此借坡下驢,從此不上朝了,這個不上朝居然就持續了二十五年,可見萬曆對這個三兒子朱常洵的喜愛。

沒能當上太子的朱常洵被封為福王,封地在洛陽。萬曆給這個兒子的封地數量多,質量好。這個福王在洛陽過著極其奢靡的生活。

朱常洵是一個極其自私和貪婪並且愚蠢的傢伙。只知道自己奢靡享樂,根本不顧百姓的死活和江山的安危,就是他的侄子崇禎皇帝求他為國家捐點款來拯救風雨飄搖內外交困的大明王朝,這個朱常洵也是不為所動,一毛不拔。

《明史》記載,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陷洛陽,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後被李自成的義軍殺死,但是沒有被“剁了煮湯”的記載。

倒是有一點,正史和民間傳說是一致的,那就是朱常洵的確很肥,體重有300多斤。

這傢伙就是做了皇帝,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步武堂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是一個疑案,很難有明確的結論。

民間傳說是這樣:

福王是萬曆最崇愛的一個兒子,被安置在洛陽。福王驕奢淫逸,特別貪財。

他在洛陽大肆斂財,聚斂土地。他的封地本來就有一萬九千頃,卻還不知足,四處侵佔民田,完全不顧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戶強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戶因此舉家逃亡甚至自盡。

隨後,河南連年遭受旱蝗大災,到了饑民相食的地步。當時退休的兵部尚書呂維祺多次入王府,勸福王拿出部分財產賑濟饑民。

福王嗜財如命,不予理會。

福王的民憤很大,而且也是眾矢之的。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鉅額財富,一種說法是超過了國庫。

所以,李自成下令務必抓住福王。

農民軍攻破洛陽後,福王試圖逃走。他的身體過於肥胖,體重高達300斤,目標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結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靜的迎恩寺,被農民軍生擒,家裡的財富也被抄了個乾淨。

據說福王果然是鉅富,金銀珠寶數都數不過來,幫助農民軍維持了多年的軍費。

至於福王的下場,正史說他被農民軍殺掉了。

明史說福王逃到迎恩寺,被農民軍找到,當場殺死。後在部下哭求下,農民軍允許他們找了口棺材將福王安葬。

正史沒說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過,明季北略這本書裡面記載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計六奇根據北方民間一些故事,編纂的一部通俗史書,裡面很多是以訛傳訛。

書中認為福王被抓住後殺死,當天農民軍舉辦演習,從300多斤的福王屍體上閣下肉,同王府花園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給大家食用。農民軍將這個叫做福祿酒或者福祿宴。

民間的傳說就更可怕:福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頭,祈求饒命。李自成見福王如此沒有骨氣,非常鄙夷。當時李自成部下很多人還是忠君的,只是迫於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試圖讓部下和明朝勢不兩立,此次想出一個好辦法。他讓手下人把福王綁起來,去掉毛髮,剝去指甲,全部剝光洗淨。然後,櫥子到王府後園斬殺了幾頭鹿。

李自成將福王和鹿,放在一個巨鍋,一起煮。福王在鍋中痛哭呻吟,祈求饒命,但最終還是被活活燙死,變成了肉湯。李自成親自取名為“福祿宴”,與手下將士們共享。在李自成看來,只要喝過福王的肉湯,部下也就無法回頭,必須和他一條心了。

不過,這只是民間段子而已。

一般認為,福王肯定被殺,最多被割下幾塊肉吃掉而已,被煮則不可能。

原因很簡單。滿清編纂明史的時候,距離福王死亡並沒有多久,基本歷史事實還是可以搞清的。

而滿清寫明史一大特點,就是對明朝肆意貶低、波髒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終被農民活活煮死吃了,豈不是最好的潑髒水素材?

但滿清沒有這麼寫,唯一的解釋就是這確實不是歷史。


薩沙


歷史上明朝的福王確實是一個300斤的大胖子,下場也比較悽慘,但是被煮成肉湯則是以訛傳訛罷了!

福王朱常洵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和最喜歡的鄭貴妃所生的孩子,而當時的皇后有沒有兒子,所以朱常洵便是最受寵的皇子,朱翊鈞曾幾次想要立朱常洵做太子,甚至因此還發生了長達15年的著名的“國本之爭”,但是礙於這個朱常洵卻並不是嫡長子,又有祖訓嚴令,所以最後朱標洵並沒有成為皇帝。也因此,朱翊鈞感覺有些對不住這個兒子,便儘可能的將除了皇位以外最好的都給這個朱常洵,朱常洵也因嬌生慣養,養了一身的臭毛病。


福王魚肉百姓

朱常洵爭奪皇位失敗後,來到自己的封地洛陽,從此兩耳不聞窗外事,只過著自己的幸福小生活,一天僅有三件事,一是吃,吃遍天下美食,而不論外面是否饑荒,百姓是否能夠吃飽,自己都要吃的最好,就這樣給自己吃到了三百斤;二是色,朱常洵是個好色之人,雖然自己重達三百斤,但是卻並不影響朱常洵姦淫婦女,也因此禍亂百姓,朱常洵相中了誰家的姑娘便會強搶豪奪,納為手中;三是財,朱常洵不到好色還貪財,因此收刮百姓,致使民不聊生,怨聲載道,據說朱常洵的財富富可敵國,但是農民鬧饑荒的時候卻不肯拿出一少部分濟民,因此無人不恨朱常洵這個三百斤的大胖子。


福王被義軍所殺

明朝末年,政府腐敗,在加上天災人禍,導致民不聊生,因此,農民起義不斷爆發,而其中以闖王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為最。李自成起義後連克數城,崇禎十四年,李自成攻陷富王的城池,福王夜裡逃走,但是由於體型肥胖,行動不便,第二天便被李自成士兵尾隨抓住,當場殺死。福王身邊的兩名侍從見此,哭泣著說“福王已死,我們也不願再活,只求一付棺木收容福王屍骨,我們就是粉身碎骨也無怨言。”李軍士兵見此,便答應了他們的請求,給了他們一付一寸厚的桐棺裝殮屍體。


歷史上“福祿宴”是怎麼回事?

這便是一種民間的說法了,據說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抓到後,以親王之尊伏在地上祈求李自成放自己一命。但是卻被李自成直接拒絕了,並且說道:”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說完之後便令手下將其痛打數十大板,之後將其殺害,這次不夠,又令人將其洗的乾乾淨淨,又殺了幾隻鹿,一起用一個大鍋給頓了,分給眾人吃,這便是所謂的福祿宴。


出土壙志證明“福祿宴”子虛烏有

1986年4月,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上面記載了明福王朱常洵的一生,大致內容有:

“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還有“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因此“福祿宴”之傳聞不攻自破,純屬以訛傳訛,子虛烏有之事罷了!

明史是由滿清編寫的,而福王朱常洵的死亡時間離清朝編史相隔的並不是很長,因此,清朝還是能弄明白這段歷史的。況且清朝編史一向喜歡對明朝進行抹黑,以此來鞏固自己正義的地位,但是正史上卻也並沒有記載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湯一事,由此可見,這只是民間傳說罷了!

歷史時刻錄,每日一歷史,分享歷史時刻,品味歷史時光,感謝您的觀看,歡迎您的評論,動動手指點個贊呦!

歷史時刻錄


福王朱常洵,萬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鄭貴妃。說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為這兩兄弟,還引發了轟轟烈烈的“國本之爭”,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點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后妃鄭貴妃,正宮皇后王皇后沒有給萬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萬曆前往張太后宮中問安,一時興起竟臨幸了太后宮中的一個宮女,回去後他也不當回事把這事忘了。不想這宮女非常爭氣,竟懷上了皇帝的龍種,並排除千難萬險把孩子生了下來,這就是後來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對皇位繼承有明確的制度,即“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和“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併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長子,太子之位理應屬於他。可偏偏萬曆獨寵鄭貴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對宮女所生的長子朱常洛不聞不問。




鄭貴妃時不時的在萬曆耳邊吹吹枕邊風,萬曆倒是心動了,有了“廢長立幼”的想法,可那些頭腦清醒的大臣們不幹了,他們不斷的上書請求萬曆早立太子以正國本。擋不住朝臣洶洶眾口的萬曆乾脆把立儲之事擱置不管。萬曆這種不顧祖制的行徑,遭到了多數正直大臣的批評。儘管萬曆曾“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但前仆後繼的批評者依然絡繹不絕。最後在漫長的“國本之爭”中身心俱疲的萬曆不得不妥協,就這樣,惶惶然不可終日的朱常洛終於在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為太子。


但事情並沒有結束,為了對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補償,萬曆封他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離京城較近的洛陽。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後必須離京前往封地,但萬曆捨不得這個寶貝兒子,朱常洵成年後又把他強行留在身邊。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穩,結果又是在朝臣們的一番據理力爭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歲,萬曆才在“戀戀不捨”中讓他就藩洛陽。




朱常洵就藩洛陽後,萬曆給了他超乎想象的賞賜,上等良田兩萬頃,費銀30萬兩修建福王府,將四川的鹽稅、茶稅變現為福王的私房錢,每一年供應他1300引的淮鹽,他把這些官鹽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陽開的商鋪售賣……就這樣,就藩洛陽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護寵愛下,在洛陽過著錦衣玉食,紙醉金迷的富貴生活。萬曆死後,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陽封地,除了盡情享受榮華富貴,幾無遠大理想可言。《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當時的河南,旱澇有年,蝗災不斷,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連年兵禍不斷,士兵們吃都吃不飽,連軍餉都拿不到,就是這樣,福王還只顧著自己享樂,盡情揮霍父皇、侄兒給他留下的鉅額財富。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軍圍攻洛陽城,結果洛陽城在裡應外合之下被順利攻下,城破時,嚴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縋城而下,藏匿於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卻被農民軍抓獲。與朱常洵一同被抓的,還有曾告誡過他的呂維祺。呂維祺勸告福王“殿下保住名節,勿使受辱”,但福王並沒有勇氣自殺殉國。




朱常洵應該是史上死的最慘的王爺了。朱常洵被抓後,李自成代表農民軍將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隨即派人宰了幾頭梅花鹿,而後像殺豬一樣,將朱常洵扔在熱水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燉成了下酒菜與眾將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祿(鹿)宴”。而後一把大火將富麗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為王府實在太大,大夥連燒了三天三夜。關於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並無記載,但在明、清很多書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廣為流傳)上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以李自成之為人,此事當不假。


大國布衣


關於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湯的說法,主要來自於清代一些野史中關於朱常洵死亡的記載,說李自成率軍攻入洛陽後,將福王捉到後,剔去毛髮,拔掉指甲,又殺掉幾隻鹿,放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起名曰“福祿酒會”。

但據《明史》記載,崇禎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率軍進攻洛陽,朱常洵拿出千金招募勇士抵抗。李自成軍攻入洛陽時朱常洵趁亂縋城而出,藏匿於西郊迎恩寺中,第二天,李軍跟蹤而至將其捉拿,朱常洵當場被殺,後被身邊侍從葬於今孟津縣。

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發現了福王朱常洵的墓誌銘,說明福王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在。

因此福王被煮成肉湯的說法,可能是清人為抹黑義軍而杜撰的故事。


林慮散人


福王朱常洵,那可真是享了一輩子的福,作為萬曆皇帝第三子的他,深受父親寵愛,甚至想要把他大哥朱常洛踢開,立他當太子。

皇帝同意,可大臣們不同意,萬曆皇帝與大臣們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最後萬曆敵不過大臣們的口水仗,只得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這就是後來的明光宗。

明光宗命苦啊,當皇子時不受寵,當皇帝也只當了一個月就掛了,相反,他弟弟福王那是人如封號,有福。

朱常洵被萬曆皇帝封到了繁華的中原之地,就藩洛陽,父親去世後,他也識趣,只做自己的藩王。很快哥哥也掛了,兩個侄子相繼上位,到崇禎帝時,朱常洵的地近位那叫一個尊貴,沒人敢惹他。

朱常洵又從小嬌生慣養,沒了政治追求,就只能終日沉湎酒色歌舞,如此鋪張,自然需要大量錢財,福王對當地的剝削可以想見。

與福王的奢侈天壤之別的人王府外的黎民百姓,由於中原連遭大旱、蝗災,起義軍四起,朝廷的稅收愈發繁重,奢靡的朱常洵成了百姓乃至軍隊眼中的肥肉,而朱常洵卻一點也不擔心。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陽城破。

民間傳說中福王重達三百餘斤,最終被李自成下令混合鹿肉煮成了“福祿(鹿)宴”,犒賞三軍。

其實這只是傳說罷了,正史並無福王被煮掉的記載,而清朝一向遍地起義軍,如果有這事,《明史》中不應該沒有任何痕跡。

按《明史》記載,福王與女眷躲入郊外僻靜的迎恩寺,並在此被殺,其世子朱由崧棄城逃走,日後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權”。

而《大明福忠王壙志》已經出土,按其記載,朱常洵是被起義軍處死的,死後屍體仍存,沒提到被烹殺。

綜上,福王朱常洵沒被煮成肉湯。


平沙趣說歷史


歷史上的福王朱常洵是讓萬曆皇帝頭疼的一位,萬曆皇帝不理朝政的原因或多或少都與這位十分喜愛的皇子有些關係,若非大臣門的百般阻撓,想必福王還是有可能繼承大統的。而見於野史中的“福祿酒”讓這位大明親王成為了千古笑柄談資,一方面體現了李自成的殘暴不仁,一方面體現了福王的昏庸,但目前的文獻正史中,還證明不了這一說法,根據正史的記載,福王死於義軍不假,但被做成肉湯則是子虛烏有。

肉湯之說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子,備受萬曆皇帝喜愛,還曾一度要立朱常洵為儲君,但大臣門反對聲音比較大,礙於輿論壓力,此事也就作罷了。但這場萬曆年間的“國本之爭”讓皇帝和內閣兩敗俱傷,皇帝即憋屈又氣氛,乾脆就不理朝政了;而內閣首輔四人(申時行、王家屏、趙志皋、王錫爵)被逼出閣,一百多中央和地方官員被罷官、解職或者發配處理。後來鄭皇貴妃涉嫌謀換太子朱常洛一案,福王受牽連,但萬曆仍舊沒有處理福王,只是令其就藩,如此懲罰還在鄭皇貴妃的操作下沒有落實,可見萬曆對於朱常洵的寵愛。


到崇禎帝時,朱常洵算是老一輩最受寵的親王了,因此也備受朝廷尊敬。養尊處優的朱常洵自然也就整日享樂,根本不關心國家時事。而此時長江以北的農民起義已經一波接一波,河南等地的大旱、蝗災致使民不聊生,人相殘食的現象已經層出不窮。而在民間都傳言“先帝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洛陽富於皇宮”。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荒書》



大順軍攻進城後,福王被活捉,朱常洵跪爬在李自成面前,乞求饒命。李自成斥朱常洵:“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然後下令痛打福王四十大板,再斬首示眾。並將朱常洵軀體剔去毛髮,拔掉指甲,與一頭鹿放在一個鍋裡燉成了肉湯,擺酒開宴,名叫“福祿酒會”。

壙志所載

“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大明福忠王壙志》



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是在1924年出土於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是由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所篆,篆名為“大明福忠王壙志”。此撰文明確說明了朱常洵當年組織死士抗敵的英勇事蹟,將朱常洵的形象一下提升為大明忠烈,因為此篆為朱常洵之子所為,因此客觀性也不敢恭維。

明史追溯

“越數日,賊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矛入賊營,賊稍卻。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笑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明史》

根據《明史》的記載,朱常洵確實組織了千餘勇士抗敵,在面對農民軍入城的危急時刻,作為大明親王的朱常洵做出抗擊的舉動也是應當的,畢竟洛陽還是他的藩地,城破之日,王位也就不保,與其等死,不如拼死一搏。而在福王殉國之後,他的兩個侍從向反兵懇求道“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也就是朱常洵的僕人向李自成乞求還給他們朱常洵的屍體以便安葬,而《明史》記錄的結果就是簡簡單單五個字“賊義而許之”。



說明大順軍還是將朱常洵的屍體還給了這兩個侍從,這裡也很好理解,畢竟朱常洵是一方藩王,大順軍奪得了富於皇宮的洛陽城,沒有理由再吃了這個不曾謀面的藩王,無仇無怨的朱常洵被明軍援兵說成是安於享受也不管士兵死活的人,這無疑是在“幫助”大順軍,至於組織千餘人反抗也只是檣櫓之末,沒什麼意義。因此客觀來講,既然沒什麼深仇大恨,也沒必要吃了福王。

客觀論述

“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流寇志》

有一種記載我認為最客觀,那就是彭孫貽所著的《流寇志》,福王朱常洵招募死士抵禦了李自成的進攻,並且“斬獲頗多”,這是引起李自成憤怒的原因。而李自成的惡名是傳聞於天下的,福王養尊處優之軀,又怎能抵擋的住惡民的皮肉之苦,因此乞生的可能性是有的。

而在災荒之年,食人都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並非人肉有多美味,因此李自成也不會燉了整個福王而壞了得之不易的鹿肉。在憤怒之下又見到大明親王這一幅搖首乞憐的姿態,氣不打一處來的李自成便下令割掉朱常洵的一塊肉,剁碎了與鹿肉拌作了下酒菜,隨後將朱常洵處死(也許不用處死也痛死了)。然後由朱常洵的兩位侍從太監向李自成要回了福王屍體並安葬。



綜合上述,福王朱常洵之死於大順軍是為史實,但肉湯之說也許是農民軍為了給明朝廷製造壓力而宣傳輿論,實際上並沒發生。福祿酒會是農民軍的慶功宴,而福王的那一塊肉就是慶功宴上對於征服洛陽的最高榮譽。


棍哥觀史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鄭貴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陽,朱常洵被農民起義軍殺死,享年五十六歲。



①坊間傳言,大順軍攻克洛陽後,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頭乞求饒命。李自成不為所動,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梟首洛陽城門示眾,將三百多斤的軀體剁成肉醬,雜以鹿肉下酒,稱福祿酒。


②根據《明史》記載,李自成攻克洛陽城後,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義軍抓住就遇害了,跟隨福王的兩個承奉抱著屍體大哭,起義軍想趕走他們,兩個承奉大喊到:“王爺死了我們也不願意活,請求給一副棺材給王爺收屍,粉身碎骨也願意。”起義軍被他們忠義打動,用一寸厚的桐棺裝殮之後,放在一個破爛的架子車上,兩人就在旁邊自縊而死。

《明史》系滿清所撰,對農民起義軍持貶低態度。這裡面都沒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見就沒有發生這件事情。

③根據《大明福忠王壙志》記載,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福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

《壙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寫,與起義軍有殺父之仇,雖然對其父進行美化,但也沒有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蘇紀龍侃歷史


在中國歷史上,無論是政權的更迭還是爆發大規模的戰爭,伴隨著的都是無情的殺戮,有的人為了消除心中的憤懣和仇恨,不惜採取駭人聽聞的手段來發洩,像伍子胥違背天理對楚平王掘墓鞭屍,洪秀全被曾國藩剁成肉醬後再放入炮彈而灰飛煙滅,可以說是殘忍至極,相傳明末農民軍領袖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大煮活人”,是真的嗎?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子,他子憑母貴,他的母親鄭貴妃深受萬曆皇帝的寵愛而待遇優厚,萬曆帝當年之所以二三十年不上朝,就是因為他想立福王朱常洵為太子,但因其不是長子而與顧先成、葉向高等東林黨人士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最後萬曆敵不過這些大臣們的口水戰敗下陣來,只得立了短命的朱常洛為太子。

萬曆帝鬥不過這些迂腐的文臣,只好退而求其次,朱常洵沒有被立為太子,萬曆就加倍地補償他,萬曆帝把朱常洵封刀了繁華的洛陽就藩,賜予良田四萬頃,還將從張居正家裡搜出的財物一併賜給朱常洵,他真可謂是富可敵國。


可這個朱常洵從小就嬌生慣養,吃喝玩樂,跟他的長輩們一樣終日沉迷於酒色歌舞,無所事事,那是花錢如流水,揮金如糞土,他雖說有如此多的財富卻對當地的百姓毫無憐憫之心,反而加倍地盤剝他們來維持自己的奢侈生活。

崇禎晚期,中原大地旱災嚴重,饑民遍野,朱常洵卻一毛不拔,只顧自己紙醉金迷的生活,哪管百姓的死活。


崇禎十四年,李自成率起義軍攻打洛陽,趕來增援的明軍都不願意效命,洛陽的官員也勸朱常洵舍錢保命,可朱常洵視錢如命,毫不在意,結果洛陽的守軍打開城門迎接李自成進城,朱常洵的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李自成抓到朱常洵後,朱常洵跪地叩頭,請求李自成饒他一命,李自成沒有答應,他命廚師將朱常洵身上的毛髮刮洗乾淨,用藥物排幹體內的糞便,剝掉指甲,內外弄乾淨後同鹿肉一起投入大鍋中慢燉,在白湯作料中間,福王上下撲騰很快被煮成了“福鹿宴”,這些農民軍分而食之。

這就是清史所記載的: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去,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體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肉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鹿宴”的一段記錄。

當然了這些都是萬惡的清政府為了強調他們搶奪的政權的合法性,而對李自成及明朝的汙衊,大肆歪曲、抹黑李自成及福王朱常洵。


事實上洛陽城破後,朱常洵趁亂逃出了洛陽,由於身體太胖逃不了多遠,就躲藏在附近的迎恩寺,可很快就被李自成的部隊找到了,第二天在李自成的主持下,朱常洵在城西周公廟內被殺害,據《明史》記載,朱常洵的兩個侍從將他的屍體用銅棺收斂,放在一個破爛的架子車上帶走埋葬。

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槐村南500米附近出土了朱常洵的壙志,結合正史記載可以推斷出關於農民軍分食福王肉的說法是不太靠譜的。

壙志中說:“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明史》也記載:“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矛入賊營。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關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次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


可見相關的史書上都沒有記載李自成活煮朱常洵的事情,按理說,如果真的有這樣駭人聽聞的驚爆消息,史書上不可能不留下痕跡,歷史都是勝利者所寫,清朝肆意歪曲明史的事實數不勝數,只能說清朝掩耳盜鈴、混淆視聽,以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位福王朱常洵跟他的封號一樣,很有福氣,其一生驕奢淫逸,御女無數,妻妾成群,而且對百姓盤剝寡恩,在其治下苛捐雜稅繁重,從而積下萬貫家財,自己體重更是高達300多斤。
看起來明朝是氣數已盡,當年如果萬曆皇帝堅持要立朱常洵為太子,以他這個敗家子的秉性明朝同樣是要玩完,有可能滅亡的時間還要快。



遺產君


福王朱常洵最後被煮成肉湯,自然是來自於各類野史,而在正史裡記載,只是單純的被農民起義軍發現,殺死而已,沒有所謂肉湯一說。但是被農民起義軍抓住後的福王下場估計不是很好,當然這也是他咎由自取,這又是為什麼呢?

福王作為萬曆皇帝的兒子,一直以來都很受萬曆帝的喜歡,一度要立其為太子,只不過萬曆朝的那批文官太厲害,才沒讓萬曆得逞,但是福王日子過的優哉遊哉。他就藩洛陽,各種聲色犬馬,面對周圍群眾鬧饑荒,表示聞所未聞,所以周邊群眾對其評價相當糟糕。所以到農民起義軍來了,自然就沒有好下場。

但是朱常洵除了臨終被殺這段稍微悽慘一點,他的一生還算好。特別是明朝滅亡,他的兒子朱由崧成為了弘光政權皇帝,朱常洵還被追為皇帝,這也是有意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