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公開奔馳車主繳納汽車“金融服務費”調查情況 但你還得知道這項收費的“前世今生”

稅務部門公開奔馳車主繳納汽車“金融服務費”調查情況 但你還得知道這項收費的“前世今生”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穎馨西安奔馳女車主購車維權事件持續發酵。關於該事件的最新消息是,4月16日晚,女車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達成換車補償等和解協議。

不過,在和解背後,一項車主並不知情被收取的1.5萬元汽車“金融服務費”依然引爆輿論。銀保監會和稅務部門均公開發聲介入調查。經濟觀察網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雖然目前不少4s店經銷商已閉口不提或取消該項費用,但依然有不少車主表示此前購車時確被收取該費用。

稅務部門公佈了西安奔馳女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的調查情況,將這一鏈條掀起冰山一角。

那麼,4S店汽車銷售環節的“金融服務費”到底是什麼?是從何演變而來?其中存在著怎樣的利益博弈?這項費用為何會觸動相關方的敏感神經?

爭議焦點:“金融服務費”

央視最新報道稱,據國家稅務總局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總經濟師張民介紹,調查發現所謂的金融服務費,是消費者也就是車主與4S店的第三方簽訂的墊資服務協議。車主要在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有一段時間和過程,第三方服務(公司)要替車主向4S店進行墊資擔保,由此產生的費用,所以他們叫墊資服務協議。我們一般的消費者,可能也包括一些4S店,俗稱之為金融服務費。奔馳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第三方陝西元勝公司派駐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員收取的。

稅務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在一份維權女車主與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陝西元勝”)簽訂的墊款服務協議上,顯示獲批的貸款為419160元,其中3%,計12575元,為車主向元勝公司支付的報酬。元勝公司只留貸款金額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賬戶。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以信息技術服務的服務費為名,為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開具發票。

此前市場將汽車金融服務費矛頭指向奔馳汽車金融,並引發監管關注。4月15日晚,中國銀保監會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是否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開展調查。一天前的4月14日,奔馳汽車金融發佈聲明稱,奔馳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

雖然目前陝西元勝背後是誰在提供貸款資金尚未進一步披露,奔馳汽車金融是否存在違規問題也尚未得到監管定論,但用戶購車時遇到的“金融服務費”依然引發市場熱議。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目前不少4s店經銷商已閉口不提或取消該項費用,但依然有不少車主表示此前購車時確被收取這一費用。

一名不久前購車的北京用戶向記者介紹,此前購車時被收取了貸款額1%的金融服務費。另一位購車用戶介紹,她購車時免金融服務費同時貸款免息,但金融服務費這一項在繳費單明細中的確存在。只是銷售人員溝通,保險產品、車飾等都在4S店內購買就可以予以免除。從最後的實際繳納費用來看,確實沒有收取該項費用。

“金融服務費”的由來

事實上,所謂的“金融服務費”並非當下才有。據一名汽車金融行業資深人士透露,早期開展汽車金融業務的主體為商業銀行和汽車經銷商,在開始操作的時候非常規範,經銷商要有品牌代理銷售資質,要有自己的4S店,還要向銀行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並要為貸款購車客戶向金融機構提供連帶擔保責任。

“由於銀行不具備直客能力,對汽車金融行業也是一知半解,所以更多是依靠經銷商來開展業務,而絕大多數的客戶對於銀行按揭購車更是沒有概念,只是知道貸款買車能夠幫助自己實現購車夢。雙方都有需求,但是中間隔了一條河,那麼經銷商也就自然而然地承擔了橋樑的作用。”上述人士直言,早期不但要向客戶解釋貸款的各項條件,還要幫助客戶準備貸款材料、電核等等,整體工作量很大,金融服務費收取變得理所當然。不過當時的名字更多是叫手續費,而經銷商也會明確告知用戶這項費用是由經銷商收取。

“金融服務費”其實對行業來說是一個大家都知道的“秘密”。多名汽車經銷商告訴記者,金融服務費本質就是手續費。雖然現在不用像早期那樣做大量繁瑣的工作,但是在消費者提交相應材料後,依然需要經銷商將材料轉至發放貸款的機構,這個過程如果省略,讓消費者自己去找銀行或者其他機構,程序會相當繁瑣,很大程度上影響用戶體驗。由經銷商來做這部分工作,也就實際提供了服務,收費便在情理之中。此外,部分經銷商幫助車主車牌,其中也會產生一定的手續費。

華北某汽車金融行業從業人員直言,部分消費者貸款購車時的確會被收取金融服務費。這筆費用算是4S店盈利,甚至是業務指標的一部分,不同地區、不同車型繳納的金額不一樣,有的是一次性固定收取3000-5000元不等,也有的是收取貸款總額1%-4%的金融服務費。對於消費者來說,有的車型如果選擇貸款,總價會比全款交付低;對於經銷商來說,推薦用戶使用汽車金融服務,可以從中拿到較高返傭,所以他們也更樂於推薦用戶選用貸款購車的方式。

不過,亦有汽車金融行業從業人士指出,西安奔馳女車主質疑的奔馳金融服務費與上述手續費並不完全一致。據該車主透露,其支付的金融服務費是通過微信二維碼付款給銷售員個人微信,而且收到的是收款收據,並非公司發票。

“沒有通過對公賬戶,而是私下走個人賬戶,這種行為可能涉嫌偷稅漏稅。”有律師提出質疑。對此,國家稅務總局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總經濟師張民在最新回應中稱,車主將錢打給了第三方,即簽訂服務協議的這個單位,第三方收到服務費以後,又將部分的費用打給了利之星4S店,利之星4S店又向服務單位開具了發票,也申報繳納了稅款。

而在多名汽車金融行業從業人士看來,汽車金融服務費用的存在是否合理,尚存爭議:客戶的需求是非標準的,經銷商需要用標準化的產品去滿足,那服務費自然水漲船高,這個費用的存在不合法,但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不過,在讓用戶消費這筆費用時,應該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保證消費者消費得明明白白。

“如今的汽車經銷商也挺難,受著輿論和主機廠兩邊的‘夾板氣’,現實問題是服務費不收會虧損,收了怕挨罰,所以才會有偷偷摸摸收取的狀況出現。說白了還是經銷商能量太小沒有話語權,只有監管層出面幫助大家規範,才能出現讓經銷商規範賺錢,客戶消費明明白白的良性局面。”一名汽車經銷商告訴記者,即便沒有汽車“金融服務費”,4S店也會通過其他收費項目抵補,把自己要賺的錢在不同項目上進行調配,否則很難活下去。

記者注意到,4月17日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針對奔馳車事件及汽車消費領域投訴問題提出:汽車產品合格交付,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一些經營者向消費者交付不合格車輛,卻以汽車三包規定為由拒絕承擔退貨責任或相應賠償責任,有違法律規定。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但當前汽車銷售服務中,存在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繳納續保押金或續保保證金等問題,有些經銷商代辦業務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多收上牌費、金融服務費,還不開具發票,引發消費者強烈不滿。對於這些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嚴厲懲處。中消協同時表示,下一步將積極採取措施,著力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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