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法院公開宣判3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13人獲刑,開設賭場故意傷害,一首犯獲刑17年半

4月13日,文昌法院對3起惡勢力犯罪案件的13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依法懲處了以被告人云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和以被告人陳某某、丘某某為首的兩個惡勢力犯罪團伙。以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云某某等人有期徒刑20年至3年5個月不等刑罰。

自2017年以來,為達到長期收取按摩店“保護費”,打壓競爭對手之目的,以被告人陳某某、丘某某為首,糾集被告人符某某、蘇某某和被告人唐某、林某某、邢某某等人組成骨幹成員相對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採取暴力手段多次實施犯罪。在以被告人陳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中,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致二人輕傷二級,一人輕微傷,任意毀壞他人財物,造成直接損失價值人民幣3751元。在被告人丘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中,致三人輕傷二級、三人輕微傷,以及任意損毀他人財物價值3751元。此外,被告人陳某某還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一支。

被告人陳某某、丘某某起組織、指揮作用且系積極參與者,是本案的首要分子;被告人符某某、蘇某某系積極參與者,是本案的骨幹分子,被告人林某某、唐某、邢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均積極參與,所起作用相當。根據各被告人具有坦白、賠償諒解等情節,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5年,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2年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丘某某有期徒刑5年;其餘被告人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5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刑期。

以被告人云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文昌市馮坡鎮一帶,為逞強好勝、報私仇等不正當目的,進行開設賭場、故意傷害等刑事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云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並處罰30000元;被告人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35000元;被告人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00元,其他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至12年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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