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辦理和委託代理機構辦理註冊商標有什麼區別

註冊商標通常有個人自主申辦和授權委託代理機構申辦的這兩種方式。找邦企小編來對你說這二種方式有哪些區別。

倆種方式在商標註冊申請核查層面並沒有什麼差別。

自行辦理和委託代理機構辦理註冊商標有什麼區別

其關鍵差別是產生聯繫的方法、遞交的書件、文件提交和送達方式稍有區別。在產生聯繫的方法層面,自主申辦的,在申辦流程中申請者與商標局直接產生聯繫;

委派商標代理機構申辦的,在申辦流程中申請者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產生關聯,而不直接與商標局產生關聯。

在遞交的書件層面

自主申辦的,申請者應按規定遞交有關書件;

委派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還應遞交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事項的授權委託書。

自行辦理和委託代理機構辦理註冊商標有什麼區別

在文件提交方法層面

申請者自主申辦的,由申請者或經手人直接將申請材料提交到商標局商標註冊服務廳(也可去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商標局在京外開設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或是商標局委託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開設的商標受理窗口),申請者還可以通過網上辦理系統遞交;

代理機構能夠將申請材料直接提交、郵寄提交或通過快遞公司提交商標局,還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遞交。在文件送達方式層面,申請者自主申辦的,商標局的各類文件是材料當事人;委派商標代理機構申辦的,文件送到商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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