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洗車工,日結一輛電動車???

只要套路玩得真,生活處處都是坑。2017年4月至9月,警方頻頻接到不同受害人報警,稱有人假借應聘洗車工名義,騙走店內電動車。警方經縝密偵查,很快鎖定犯罪嫌疑人孫某,將其抓獲歸案。

如何秒變反套路達人,既能招到合格工人又能保障店內財物平安無事?請先來看看這個案例。

/案情再現/

2017年4月的一天,居無定所,無固定收入的孫某打算應聘洗車工工作,他在某招聘軟件上看到招聘信息,前往某汽車美容店應聘,店老闆僅簡單詢問孫某身份信息,甚至還沒談薪資,孫某就主動開始賣力幹活。一個上午,孫某認真將幾輛車洗得光亮如新,顧客十分滿意。店老闆看在眼裡,喜在心裡,絲毫不知孫某的目光已經悄悄瞄向了牆角一輛九成新的電動車。下午,孫某趁店老闆外出和其他員工均在忙碌之際,提出想試騎電動車,店老闆母親以為其出門購買物品,便默許答應。孫某騎上車,一溜煙消失了。直至店裡下班,孫某依舊沒有返回,店老闆意識到不對勁,在調取監控時,其母發現門店內的一部手機也不見蹤影,二人趕緊報警。

“应聘”洗车工,日结一辆电动车???

無獨有偶,另一汽車美容店工人報警稱其電動車被新同事騎走不見歸還,警方經瞭解情況,發現這人不是別人,正是孫某。原來,第一次得手之後的孫某將電動車便宜賣給路人,錢很快花光,繼續作案。同樣假的身份信息,一樣賣力地幹活,甚至迅速和同事小吳熟絡起來。午餐之際,孫某向小吳借車買碗,小吳熱情將車鑰匙遞給他,同事小朱卻親眼看到孫某將電瓶車充電器一起拿走。小吳意識到被騙,立即向人事經理要來孫某電話號碼,電話裡只傳來“對不起,您所撥打的號碼是空號”。

時隔不到一週,孫某再次“應聘”至另一家汽車美容店,當天下午以借用電動車取東西為由,將店內一輛電動車騎走並轉賣。

“应聘”洗车工,日结一辆电动车???

還有車主小李報警稱,在某汽車美容店洗車後,車內6500元現金不翼而飛。警方調取店內監控,發現作案人仍是孫某。原來,孫某應聘當上該店洗車工不久,和一名工人合作清洗該車時,發現車內手扶箱錢包裡有大量現金,心中貪念又起,避開同事視線,將6500元現金悄悄裝進了自己的衣兜,隨後藉口提前下班,再也不見蹤影。

/案情分析/

孫某騎走電動車轉賣獲利的行為是盜竊還是詐騙?

“应聘”洗车工,日结一辆电动车???

本案中,孫某以“應聘”為名,先主動賣力幹活表現,展示過硬的汽車美容技術,博得店老闆好感和信任,後找各種藉口得到使用店裡公用或者同事電動車的准許,將電動車非法據為己有,低價轉賣獲利,其行為過程完全符合詐騙罪的完成行為階段,手段行為——被害人陷入認識錯誤——自願交付財物——行為人取得財物——造成被害人損失”。因此,孫某騎走電動車轉賣獲利的行為構成了詐騙罪,其非法佔有車主現金的行為則直接構成盜竊罪。

2019年1月16日,法院對本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孫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怎樣預防應聘騙局?

“应聘”洗车工,日结一辆电动车???

一是要準確核實應聘者身份。發佈招聘信息時,明確要求應聘者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例如身份證複印件、派出所證明材料。面試時,仔細核對應聘者身份信息真假,辨別所持證件是否與本人相一致;完善並核對其他個人信息,如聯繫電話和家庭住址。如果對應聘者身份信息存有疑問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核實真假,對無法核實身份信息的應聘者一律不予以錄用。

二是防人之心不可無。縱觀本案,若幾位店老闆和員工對相識不足一天時間的孫某留有一絲防備之心,搪塞孫某借電動車的要求,就有可能避免財物損失。

三是要加強店內財物和員工管理。門店工人雖少,但人員管理不可忽視。制定員工管理制度,加強監管,從日常監管環節防範類似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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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洗车工,日结一辆电动车???
“应聘”洗车工,日结一辆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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