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全責的二十二種情形

1、在沒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掉頭時,未讓正常行駛車先行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2、 駛入禁行路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3、 溜車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4、 不按規定倒車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5、 逆向行駛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6、 變更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內行駛的車先行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7、 裝載的貨物在遺灑、飄散過程中導致交通事故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8、 追撞前車尾部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9、 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0、 在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1、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相對方向來車,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2、 進入無燈控制的環形路口的車未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3、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在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無障礙一方未駛入時,無障礙一方未讓有障礙的一方先行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4、 在沒有中心線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從前車右側超越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5、 綠燈亮時,轉彎車未讓被放行的直行車先行的,負事故全部責任。(轉彎車未讓行人)

16、 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超車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7、 超越前方正在掉頭車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8、 超越前方正在左轉彎車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19、 未按導向車道指示方向行駛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20、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未讓交通標誌、交通標線規定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21、 超越前方正在超車的車,負事故全部責任。

22、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車未讓左轉彎車的,負事故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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