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之二十七,版頭規範

公文版頭基礎知識已在公文格式之二交代,現根據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規定,就公文版頭規範淺談如下:

常說的版頭部分包括: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誌、發文字號、簽發人、版頭中的分隔線

一、份號

公文如需標誌份號,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版心在公文格式之二十二已交代】。

二、密級和保密期

公文如需標註密碼和保密期,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註

如需標註密級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標註。

三、緊急程度

公文如需標註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同時標註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四、發文機關標誌

發文機關標誌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

發文機關標誌居中排布,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為35mm,一般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字的大小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於或大於22mmx15mm【這是國家發文字號尺寸】,同時注意別大於上級機關發文字號。

聯合行文,要標註聯署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主辦機關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機關名稱為準居中排布。

五、發文字號

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註:年份要標全稱,用六角括號“〔〕”

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可編虛位(如2不能編為02),在阿拉伯數字後加“號”字。

六、簽發人

上行文要標註簽發人,簽發人三字加全角冒號和簽發人姓名組成,居右空一字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姓名用3號楷體字。

多個簽發人,簽發人姓名按照發文機關的排列順序從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勻編排,每行排兩個姓名,回行時與上一行第一個簽發人姓名對齊。

多個簽發人,簽發人姓名按照發文機關的排列順序從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勻編排,一般每行排兩個姓名,回行時與上一行第一個簽發人姓名對齊。

七、分隔線

發文字號之下4mm處居中標註一條【印製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分隔線【此線稱之為紅色反線】。

公文格式之二十七,版頭規範

公文格式之二十七,版頭規範

黨政機關公文規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