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畢節市中考相關信息來了

畢市招委〔2019〕1號

各縣(區)教育科技局、招生考試機構,市直各中小學校: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於2019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函〔2019〕62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

(一)科目設置和考試方式

1.考試科目。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統一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物理、化學合卷)、綜合文科(政治、歷史合卷)、體育共6個學科。

2.學科分值。各學科分值分別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含聽力30分)、綜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學60分)、綜合文科120分(政治、歷史的權重各為0.5,含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內容)、體育50分,總分650分。

3.考試時間。我市2019年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時間執行全省統一時間,具體為6月21-23日,考試後15日內公佈考試成績。各學科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時間

6月21日(星期五)

6月22日(星期六)

6月23日

(星期日)

9:00-11:30

15:00-17:30

9:00-11:00

15:00-17:00

9:00-11:00

科目

語文

綜合理科

數學

綜合文科

英語

體育考試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稿)〉的通知》(黔教體發〔2008〕311號)執行,各縣(區)必須於4月底前完成;考試期間各縣(區)教育科技局和相關學校要制定安全預案,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4.考試方式。綜合文科(思品、歷史合卷)實行開卷筆試,其他科目均為閉卷。

綜合文科成績按等級呈現,分別為 A(優秀,100-120分)、B(良好,80-99分)、C(合格,60-79分)、D(不合格,60分以下),文綜成績不計入中考總分。除體育學科外,其餘學科均採用紙筆測試的形式,各學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科學計算器。

生物、地理(合卷)考試由市教育局在學科結束時組織考試(學完即考),命題由市教科所具體負責,考試由各縣(區)教育科技局組織實施,考試成績按等級制呈現,分別為A(優秀,100-120分)、B(良好,80-99分)、C(合格,60-79分)、D(不合格,60分以下),並以此作為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負責組織和實施,評價結果作為初中畢業標準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標準的重要依據。主要內容為:思想道德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呈現分為兩部分:一是綜合性評語,由教師對學生的表現給予綜合性描述,評語中應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發展潛能等。二是等級呈現,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

(三)准考證號編排

我市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文化統一考試的准考證號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編排,各縣(區)招生部門負責按照規定格式統一打印准考證發放給考生。

二、關於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計劃

2019年全市計劃招收普通高中53200人(不含威寧縣13000人)、中等職業教育53200人(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含畢節市所轄各中職學校和市外中職學校在畢節市的招生數,不包含威寧縣)。

(二)招生對象和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的具有我省戶籍的初中應、往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的考生均可報考。考生年齡、婚否不限。因觸犯刑法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不能報考。非我省戶籍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須具有我市初中階段學籍方可報考。

(三)報名與考試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持戶口簿及身份證到考生所在縣(區)招生辦指定的各學校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並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85元/生),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文化及體育統一考試。

1.應屆初中畢業生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體育和文化統一考試。

2.報考普通高中的應(往)屆生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體育和文化統一考試。

3.單報中職的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可以不參加體育和文化統一考試,持初(高)中畢業證書直接到相關中職學校聯繫辦理報名註冊手續(有特殊要求的學校除外)。

(四)填報志願及錄取

1.公辦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由市招生考試中心按考生志願擇優錄取,其他普通高中由各縣(區)招生辦統一擇優錄取。百里杜鵑管理區、金海湖新區各鄉(鎮、街道)按原縣(區)行政區劃進行錄取。

2.普通高中的錄取分兩個批次進行,第一批次為省級示範性高中,第二批次為一般普通高中。各批次的志願設置個數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結合各縣(區)實際需求制定。考生填報志願時,必須按照畢節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佈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及學校代碼填報(具體填報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3.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和各縣(區)招生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錄取規則或方案,嚴格按照考生志願擇優錄取,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4.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綜合文科成績必須達到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綜合文科成績應在C等以上。

5.各級縣(區)教育科技局、各相關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不得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不得拒收符合條件的“配額生”;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超出核定計劃、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不得接受已被其他學校按規定程序和辦法錄取的學生,不得以初高中銜接班名義提前招生,不得招收擇校生、收取擇校費等各項違規費用;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要在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範圍內進行。

6.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結合各縣(區)招生實際,指導各縣(區)劃定各縣(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凡低於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到普通高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保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實施,發揮中考在課程改革中的積極導向作用,推動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掌握政策,認真落實,保障特殊群體參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1.落實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黔教基發〔2018〕44號)精神,取消體育類、藝術類、學科類、科技類以及其它各類競賽加分項目,保留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相關政策規定可以加分的項目,嚴格中考加分資格審查,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資格信息公示制度。我市2019年中考考生享受加分的照顧政策為:

(1)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加10分;

(2)在我市農村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具有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女孩和二女結紮戶女孩,總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被省、市、縣(區)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模範”或“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總分加10分;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總分加10分。

其它有關照顧政策,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具備照顧政策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必須出具有關證件(明),由報名點審查合格並在複印件上簽字後,報各縣(區)招生辦複審備案。

同一考生同時具備幾種照顧政策條件的,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照顧政策,照顧分不累加,最高不得超過10分。

2.落實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及減免政策。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於完善和規範招生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黔價費〔2008〕63號)辦理。各縣(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減免措施,保證減免政策得到落實,並將減免考生花名冊按統一格式上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3.做好隨遷子女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各縣(區)要貫徹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5〕16號),保障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確保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正式學籍)後在當地參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三)各縣(區)、學校要根據考試成績和高中升學趨勢,積極幫助廣大初中畢業生綜合分析升學方向和人生髮展規劃,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實現初中畢業生就讀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結構合理。

(四)全市2019年所有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學業(升學)考試,往屆初中畢業生直接到戶籍所在地縣級招生考試部門或其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嚴禁任何單位、任何學校、任何教職人員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或拒絕學生(含隨遷子女和沒有註冊過高中階段學籍的往屆生)報名參加學業(升學)考試,如有舉報或發現限制學生報名參加學業(升學)考試的現象,一經查實,將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綜合治理考試環境,各縣區教育科技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責任落實,綜合治理考試環境,確保考風考紀良好、考試平安有序進行。對因崗位責任履職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畢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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