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政策解讀

按照“立足實際,合理調整;統籌兼顧,優化規範”的原則,我市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政策在2018年的基礎上,對部分內容進行了合理性修訂調整。為幫助廣大考生及家長對2019年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有一個全面深入的瞭解,現對其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保持穩定不變的政策規定主要有12個方面

1.招生考試的運作管理模式不變:全面實行網上報名、網上閱卷、網上填報志願和網上錄取。

2.報名材料要求不變:考生憑本人戶口簿、初中學籍檔案報名。‍‍‍

3.報名方式不變:各初中學校組織考生報名及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基礎教育部門負責考生初中學籍比對核定工作,招生考試部門負責組織考生網上報名及信息複核彙總工作。

4.考試科目、分值及時間不變:中考科目保持不變,共11科,八年級考生只考地理、生物。計分辦法為不變,總分620分。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的成績均以A、B、C、D四個等級形式呈現。考試時間安排不變,安排在6月20—22日進行。各單科考試時長不變。

5.考試管理及收費標準不變:考試管理實行考區負責制,統一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考試費按鄂價費規[2013]215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費,初中畢業生每生90元,八年級考生不收考試費。

6.招生計劃的分解下達方式不變: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分解下達。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比例不得低於80%,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3+2”學校(專業)、五年一貫制學校計劃由省教育廳單獨下達。

7.考生填報志願的方式、時間不變:考生志願填報仍通過登錄“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 (http://gzjd.hubzs.com.cn)、以網上填報的方式進行。考生集中填報志願時間為7月7日-12日。

8.錄取規則不變:錄取時嚴格按照考生志願、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當中考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數外三科成績之和、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進行錄取。 孝感高中、縣(市、區)一中招生計劃不得錄取在我市各地初中學校借考的考生,錄取的分配生,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總分配計劃數內由高到低排序最後一名考生總成績的25分。省級示範高中錄取的學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成績必須達到B等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實驗操作成績必須達到C等及以上。所有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最低控制線下的考生和未參加中考的學生。

9.普通高中招生的範圍不變:孝感市直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縣(市、區)普通高中面向當地招生。

10.“五年一貫制”、“3+2”學校(專業)及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條件不變:只能錄取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考生,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應達到當地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50分以上。中等職業學校對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非應屆畢業生,可實行註冊錄取。

11.優錄政策不變: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加5分。烈士子女和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分別加20分、10分錄取(詳見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方案)。加分錄取項目中,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不享受累計加分。

12.考生檔案管理規定不變:中考考生檔案由考生報名所在初中學校保存,並由考生領取後移交錄取學校。

二、政策規定作了調整和完善的主要有6個方面

1.考生的報考條件作了調整:取消了往屆初中畢業生報名參加中考,但可以註冊錄取中職學校。

2.進一步規範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簡章的發佈: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專業設置、學校代碼、學校地址、招生範圍、收費標準、聯繫電話及相關說明,由市教育考試院彙總後統一向社會公佈。

3.調整了中考志願表結構的批次設置:考生志願由4個

批次調整為3個批次,共設置普通高中志願、“五年一貫制”和“3+2”學校(專業)志願、中職學校志願三個志願批次。‍‍

4.規範了特色高中自主招生的志願填報和錄取程序:特色高中自主招生預錄取的考生,需在第一批次的第一志願1填報對口招收的學校。不對口填報的,視為放棄預錄取資格。被教育教學管理特色高中自主招生預錄取的考生放棄預錄取資格,不得再參加其他省級示範高中的錄取。同時,規範了特色高中自主招生的錄取流程。

5.調整普通高中錄取方式:普通高中採取集中時間、集中辦公、一次性投檔的錄取方式。招生學校必須在校內公示錄取結果,並向考生髮放“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生成的錄取通知書,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名入學。新生錄取名冊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打印,加蓋錄取專用章。

6.調整“回鄉就讀”考生的錄取辦法:在外地參加中考,具有我市戶籍、要求回我市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需參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並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後,方可轉入我市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校就讀。若受中考所在地中招政策所限,不能參與當地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應在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初中學籍證明、市(州)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分數證明和錄取控制分數線證明,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後,在回鄉就讀單列招生計劃內辦理錄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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