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三支一扶考試公告(100人)

2019福建泉州三支一扶考試公告(100人)

為切實做好我市2019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紮根基層、服務基層,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鍊,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作貢獻。

二、工作任務

市級“三支一扶”計劃擬招募1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和泉州臺商投資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2年。

三、宣傳動員

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鍊,增長才幹,貢獻力量。

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臺、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組織招募期間,請各地、各高校在所屬網站和人才服務機構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以下簡稱公共服務網,網

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以下簡稱泉州人社網

四、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應屆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泉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並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分配,志願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紀守法,敬業奉獻,作風正派;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學習成績良好,具備服務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即在1994年7月31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週歲(即在1991年7月31日後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須在派遣上崗前(7月底)通過規定體檢,保證兩年服務期內能正常履職。未能通過體檢的,取消派遣資格。如不能保證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期滿考核將評定為不合格,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五)報名人員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放寬至12月31日)和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支教崗位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若未獲得畢業資格和相應證書,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服務單位所在地生源的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殘疾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和獲得校級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的畢業生。

五、組織招募程序

(一)崗位徵集

2月20日前,各有關縣(市、區)“三支一扶”辦通過公共服務網將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農村實用人才服務站、農技推廣、農業現代化和水利)、衛生和扶貧(含基層保障、綜合性文化服務、司法)等農村基層緊缺工作崗位,報市“三支一扶”辦。

(二)指標分解及崗位發佈

市“三支一扶”辦根據各地崗位徵集、畢業生日常管理服務和政策落實等情況,研究下達2019年各地招募計劃指標,並向社會發布招募崗位信息。

(三)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5月6日8:00至5月20日18:00。

2、報名方式。依託公共服務網,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公共服務網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逾期無法報名。選擇崗位時,請注意區分市級崗位與省級崗位。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認真閱讀報名公告後,嚴格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詳實準確地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四)審查考核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報名同期,由報名人員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審核辦法》(登錄公共服務網查詢,下同)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後,對通過初審人員統一進行考核評分。各院校於6月20日前完成考核並通過公共服務網提交至市“三支一扶”辦,紙質材料簽章後一併報送。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報名同期,市“三支一扶”辦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審核辦法》(以下簡稱《省外高校審核辦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後,由報名人員下載打印本人《報名表》,連同《省外高校審核辦法》一起提交所在學校院(系)審核,審核結果於6月20日前寄送或傳真至報名崗位所在設區市“三支一扶”辦,市“三支一扶”辦根據院校提交材料審核。

(五)確定派遣人選

1、量化評分。根據省“三支一扶”計劃考核辦法,通過公共服務網對報名人員進行量化評分,在滿足招聘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據量化評分結果確定體檢人選。

2、組織體檢。7月份,市“三支一扶”辦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人選的名單、時間和地點,通過公共服務網和泉州人社網公開發布。

3、人選公示。對體檢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市“三支一扶”辦審核確認後在公共服務網和泉州人社網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作為派遣對象。

(六)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

8月份,市“三支一扶”辦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後,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地報到。“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後,原則上不再調整服務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市“三支一扶”辦將及時在公共服務網公佈。

六、政策支持

(一)在崗待遇

1.服務期間,按月發放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按照省級標準,為上一年度公佈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確定),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按照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安家費補貼。

3.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具體按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於做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76號)文執行。

4.各有關縣(市、區)、各高校可根據實際,制定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具體措施,提高保障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單位,比照所在服務單位相同崗位工作人員,落實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二)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後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5%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2、“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的事業單位中自然減員空崗,可用於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市、縣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公開招聘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

3、對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並願意繼續在我省農村基層工作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於參加統一招考,由接收單位報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核准相關手續。各地在實施招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縣鄉農技推廣機構就業、鄉鎮衛生院就業等基層緊缺人才補充計劃,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時,要設置“專門崗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招考,或按規定採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支醫人員,由服務地相應醫療機構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幫助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確保他們能順利參加考試。具體按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於做好我省支醫“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試用工作和參加執業醫師考試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156號)文執行。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6、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後,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服務期間,由各級政府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提供免費人事代理服務,並建立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專門人才數據庫,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有創業意願的,及時納入當地“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等,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公共服務,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7、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其中: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於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重複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崗)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基層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七、管理服務

(一)落實《泉州市“三支一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和服務單位要堅持培養和使用相結合、管理和服務相結合,加強安全健康管理,做好畢業生戶口、檔案、組織關係接轉、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及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

(二)對管理服務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的縣(市、區),省“三支一扶”辦將調減其今後的招募計劃,直至停止招募。

八、經費保障

(一)市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一次性安家費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社會保險、體檢、培訓等所需費用由市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支付。

(二)有關縣(市、區)財政要安排一定經費作為本級“三支一扶”辦專項工作經費,並對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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