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晉升之路

最近一段時間,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這一制度的實行,有利於公務員晉升渠道的暢通,也可以激勵很多基層的公務員能夠認真努力的立足於本職工作。就像規定中所說的那樣“公務員晉升職級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德才表現、職責輕重、工作實績和資歷等因素綜合考慮,不是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就必須晉升,也不能簡單按照任職年限論資排輩,體現正確的用人導向。”

《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中對於“職級與待遇”的規定如下

第二十四條 領導職務與職級是確定公務員待遇的重要依據。公務員根據所任職級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享受所在地區(部門)相應職務層次的住房、醫療、交通補貼、社會保險等待遇。

擔任領導職務且兼任職級的公務員,按照就高原則享受有關待遇。

第二十五條 公務員晉升職級,不改變工作職位和領導指揮關係,不享受相應職務層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因不勝任、不適宜擔任現職免去領導職務的,按照其職級確定有關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

第二十六條 公務員因公出國出差的交通、住宿標準以及辦公用房標準等待遇,不與職級掛鉤。

第二十七條 縣處級副職以上領導成員因換屆不再提名、機構改革等原因免去領導職務轉任職級的,保留原待遇,不改變幹部管理權限。

2019年安徽省考報名已經結束,截止到2月27日12點報名人數已經將近二十萬,距離19年安徽省考筆試還有22天,要參加省考的小夥伴得抓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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