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法院集中公開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4月12日,河西法院對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以搶劫罪分別判處楊建輝等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十一個月至十五年不等,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申波有期徒刑一年。

河西法院集中公開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經法院審理查明,楊建輝等六名被告人到津後,因無正當職業,通過老百姓俗稱“仙人跳”的犯罪方法非法獲取財物,在25天內連續作案7起。六名被告人糾集在一起形成了組織較為隱蔽、成員較為固定、分工十分明確的惡勢力犯罪組織,藉助於網絡平臺,利用被害人不敢聲張報警的心理,用暴力和言語威脅的方式,迫使被害人通過轉賬私了的形式,非法獲取財物,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嚴重妨害社會治安管理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河西法院集中公開宣判兩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被告人申波繫馬振偉等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之一,該集團利用微信軟件發送招嫖廣告引誘被害人到KTV消費,進而通過威脅恐嚇手段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被告人申波在取保候審期間脫逃後被公安機關捉拿歸案,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兩起案件系河西法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入向縱深推進階段後審理的典型涉惡案件。河西法院堅持依法從快、從嚴審理,充分展現了依法堅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絕不手軟的決心和信心,有力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維護了社會穩定和諧,切實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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