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起,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文理类共分四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2019 年起,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文理类共分四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关于“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精神,有序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校科学选才。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2019 年我省将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及要求如下:

录取批次及录取安排

2019 年起,将原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二批”,取消本科三批。调整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文理类共分四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涉及批次调整的招生院校,其办学性质、收费标准不受批次调整影响而变化。

艺术类、体育类各批次各专业仍按照往年批次划分招生录取。

有关要求

调整和优化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招生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甘肃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 2019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准确的将政策调整变化情况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并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为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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