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资讯:成都新规5月起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最高罚款10万


《成都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成都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成都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按照办法,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收集,分类装入垃圾袋,并按规定投送到垃圾收集点。若将危险废物等其他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办法明确,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的管理工作。

公建配套方面,新建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按规定配套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建成的城市街道、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未设置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应当列入公共设施补充配套建设计划,由建设、开发或权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建。

投放清运方面,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自行负责收集,分类装入垃圾袋,并按规定投送到垃圾收集点;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具备清运条件的单位也可以自行组织清运。

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应当做到密闭完好,保持车容整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投送、装卸、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没有做到密闭完好,保持车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将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将危险废物等其他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收费原则方面,垃圾处理费实行按量收费与定额收费相结合的收费原则,具体计费方式为:

(一)城市居民(含城镇居住的流动人口)以户为单位按月定额收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除外)、社会团体以人为单位定额收费;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医院、学校、部队等按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费;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按量收费有困难的,可以按经营面积计量收费;

(四)自收自运单位按垃圾进场量收费。

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计费的单位,垃圾处理费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也可以按年度一次性收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制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缴纳或者弄虚作假少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由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应交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应交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一千元的罚款。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体系。

公开公正透明,是沟通的最好良方

物业资讯:成都新规5月起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最高罚款10万

物业资讯:成都新规5月起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最高罚款10万

张海涛认为:

安居则乐业,关于社区的思考和实践是多方面的,实践经验,制度建设必不可少,就身边的宜昌长江瑞景小区,民悦家园小区,问题至今仍待解决,看似复杂其实简单的问题,无不考验职能部门及基层的智慧和决心。高效、廉洁的来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尝尽人生百味,方知人间冷暖。从街头巷尾到百姓人家,从衣食住行到治安物业,生活中那些看似鸡毛蒜皮的事情,却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事。

正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治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基层治理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须“大办”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区物业管理与每一位小区居民息息相关。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性质,将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对居民们比较关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开信息平台。

区区小事关民生、利在长远,要以敬民之心,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规之底线,实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务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免责申明,文章内容系转载的,转载内容为原作者观点或资料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原作者观点,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你有什么物业闹心事及更多物业资讯与业委会资料及维权交流,关注后私信微信联系

邮箱:[email protected]

宜昌民悦家园百万公共收益哪去了?

宜昌民悦家园业主深感不悦,小区背后的基层治理问题

宜昌民悦家园本届业委会不行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分享到:


相關文章: